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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公可以探視了!57刀砍死夜店女公關一審判無期 劉柏葳延押2月但解除禁見

    2026-08-18 11:23 / 作者 林冠吟
    劉柏葳(圖右)雖認罪,但痛罵被害人「愛慕虛榮」,一審重判無期徒刑。資料照。侯柏青攝
    22歲男子劉柏葳因不滿遭擔任夜店公關的谷姓女友提分手,先是對其施暴,再因不滿被前女友聲請保護令,竟在去(2025)年7月30日埋伏在古女上班處的地下停車場,對其猛砍57刀,造成谷女慘死。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判他無期徒刑,劉柏葳自去年被捕後便遭羈押禁見至今,如今羈押期限將屆滿,北院日前裁定劉柏葳自8/27起延長羈押2月,但解除接見、通信,劉柏葳最信任的外公,將可以前往探視。

    調查指出,劉柏葳在夜店擔任安保人員,從而與同樣在夜店上班的谷姓女子結識,雙方短暫交往同居,2人感情卻生變。2025年5月,劉男懷疑谷女不忠,不但對谷女狂搧巴掌,更怒將谷女的衣物、名牌包包與電器等全數剪壞,谷女怒提分手,同時對劉男聲請暫時保護令。

    同年7月29日,北院保護令裁定出爐,隔(7/30)日警方電話通知劉男保護令內容,他決定租車到前女友工作的夜店停車場埋伏。他在停車場內耐心等待半小時後,谷女現身,劉柏葳立即猛撲上去,持刀朝谷女頸部猛砍,造成谷女身中57處銳器傷,谷女失去意識後,劉竟還將她一路拖至人煙較少的樓梯間,隨後離開停車場,將轎車歸還後,改騎機車一路逃往宜蘭外公家。身中多刀的谷女儘管被緊急送醫,仍因大量出血不治身亡。

    劉柏葳抵達外公家時,身上的血衣甚至來不及換掉,外公開門發現渾身是血的劉柏葳,驚覺大不妙,對孫子曉以大義後,要劉柏葳前往羅東分局投案,不過2人還未出發,劉柏葳就遭一路追來的北市信義分局員警逮捕。台北地檢署依家暴殺人等罪起訴劉柏葳。

    一審台北地院痛斥,劉男在保護令核發當晚就下手行兇,手段殘忍,儘管認罪卻對案情細節選擇性陳述,重判無期徒刑。

    至於劉柏葳自案發後持續被法院羈押至今,同時禁止接見通信,如今羈押期間屆滿。北院詢問檢辯意見,檢察官認為劉柏葳仍有羈押必要性,劉柏葳和辯護人則對延長羈押無意見,但希望法院能解除禁見。

    合議庭審酌,劉柏葳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判重刑常伴隨高度逃亡可能,基於趨吉避凶、脫免罪責、不甘受罰等人的本性,認為劉柏葳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未被消滅,日前裁定自8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但准予解除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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