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柏葳犯下夜店女公關57刀情殺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資料照。李政龍攝
男子劉柏葳去(2025)年獲悉前女友、谷姓夜店女公關申請保護令獲准,竟跑到信義區夜店地下停車場埋伏堵人,1分鐘狂殺谷女57刀致死,案發後逃往宜蘭外公家被逮。台北地院國民法庭連兩周開審,檢辯雙方在「預謀」、「臨時起意」之間激辯。一審今天答案出爐,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谷姓夜店女公關外型亮麗。資料照。翻攝IG
調查指出,21歲男子劉柏葳在北市信義區知名夜店擔任安管,因而結識女公關谷女,雙方在去(2025)年初交往並在台北市吳興街租屋同居,不料劉男於5/14家暴谷女害臉腫、流鼻血,甚至剪爛對方的包包和衣服。谷女脫身後,翌(5/15)日報警申請保護令並搬離同居處。
劉柏葳案發時身形纖瘦。資料照。呂志明攝
但劉男死纏爛打求復合,動輒跑到谷女住處、工作處徘徊堵人,還上演奪命連環call。友人曾問谷女「為何不封鎖對方?」,谷女在社群發文回應,「因為他找不到我就會來堵我,甚至問同事我有沒有上班,造成同事困擾」。
谷女好不容易在7/28收到北院核發的保護令,旋即上社群PO文控訴劉柏葳「恐怖情人」行徑,朋友好心提醒「保護令記得申請,千萬不能再跟這個人見面」,她還回應「已經下來囉,他也收到通知了吧!」,有網友勸她身上要帶辣椒水,「對這種人來說保護令只是一張紙」,詎料一語成讖。
谷女曾秀出家暴保護令,但未阻止劉柏葳行兇。資料照。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
警方在7/30傍晚6點通知劉男核發保護令,他旋即在晚間8點租車前往谷女工作處停車場埋伏,1分鐘內殘殺57刀,並將重傷谷女扯髮拖行到無人樓梯間等死。劉男殺完人還冷靜繳停車費、歸還租賃車,再騎車從容逃往位於宜蘭五結鄉的外公家,遭警方循線逮捕。
谷女青春年華慘死在劉柏葳手上。左圖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右圖讀者提供
北院開庭時,他嘴上裝乖承認殺人,卻沒有和解動作,被問到細節則裝傻「一問三不知」,檢方直指他復合不成預謀犯案,惡性重大;他卻堅稱谷女積欠4萬7千元,緊咬討債「情緒失控」才殺人,他還公開醜化死者「愛慕虛榮」。
全案辯論終結時,劉柏葳向家屬鞠躬道歉,谷女的媽媽、妹妹氣到側身撇臉反轟「不接受」,當庭希望「判死刑」;檢察官要求最少判無期徒刑,辯護人則請求輕判16年。
谷女妹妹作證後受訪,直言死刑是最好的判決。資料照。侯柏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