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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家用充電樁強制檢驗7/1上路 2028年擴及750kW大功率

    2026-09-09 12:07 / 作者 吳馥馨
    標準局今天舉行「強化充電樁管理制度」記者會,並預告2028年規將30kW以下、750kW以下充電樁強制檢驗。吳馥馨攝
    經濟部標準局長陳怡鈴今(9)日表示,隨著電動車普及,充電樁也從室外停車場進入室內地下室,因此自今年7月1日起率將30kW以下小功率充電樁從自願檢驗(VPC)變成強制檢驗(RPC)商品;隨著大型電動巴士、電動貨車等商用車帶動百萬瓦(MW)及直流快充需需求,已規劃2028年起30kW以上至750kW大功率充電樁也將強制檢驗。

    標準局今天舉行「強化充電樁管理制度」記者會;陳怡鈴說明,過去30kW以下小功率充電樁為自願檢驗商品,雖然是自願檢驗,但不代表商品沒通過檢驗。

    官員說明,充電樁自願檢驗(VPC)與強制檢驗(RPC)的標準都一樣;在今年7月1日前,雖然30kW以下小功率充電樁不必強制檢驗,但在與台電接電前,都會確保商品已獲得自願檢驗(VPC)證書,安全無虞才會接電。

    為接軌國際,已針對充電樁訂出29部相關標準與規範,範圍包括安全規範、電磁相容、通訊相容、資訊安全,以及計量檢定,並認可6家指定實驗室投入相關檢測,已建立完整及充足的的標準及檢測體系。

    官員說明,前面4類屬於商品檢驗範圍,通過檢驗商品可獲「RPC檢驗標識」;計量檢定則屬於度量衡範疇,通過檢驗者可獲「同」標識,充電樁若「以度計費」則須通過計量檢定。

    標準局表示,累計至2026年8月底,已對充電樁發出RPC證書31張,VPC證書93張;針對已度計費充電樁14,479槍。

    由於目前30kW以下小功率充電樁已是強制檢驗(RPC)商品;若廠商販售未完成檢驗的商品,可按《商品檢驗法》最高處以20萬至200萬罰鍰;使用未經檢定合格的度量衡器,則依《度量衡法》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緩。

    隨著台灣運具電動化,電動車從現行小客車朝大型電動巴士、電動貨車等商用車發展,未來充電樁功率將從目前交流電(AC)慢充變成直流電(DC)快充;充電功率也從30kW以下變成30kW以上至750kW的大功率產品。已可預料,充電樁將朝百萬瓦(MW)級直流快充發展。

    另外,充電樁也將從單向充電,發展為雙向電力傳輸,可作為住家用或相關設施的緊急備用電源。因此,經濟部透過科專計畫前瞻規劃,持續掌握國際發展趨勢,滾動檢討國家標準、建置檢測能量、預訂於2030年提供在地檢測服務,協助業者降低驗證成本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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