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劉柏葳殺害谷姓女公關,一審判無期徒刑,他冷漠聽完判後被提上囚車。白廷奕攝
男子劉柏葳去(2025)年在台北信義地下停車場殺害在夜店當公關的谷姓前女友,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7/24)日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柏葳聽到結果表情冷漠、毫無反應,隨後就被法警提上囚車。谷女家屬委請律師黃中麟代為出庭聽判,黃中麟表示,家屬感謝法官用心審理,但擔心他40多歲就獲得假釋,仍然希望法院能判死刑,將與犯保協會討論,是否請檢方提起上訴。
黃中麟代替家屬受訪表示,谷女的妹妹和父親仍然非常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具體原因有三點。
家屬律師黃中麟受訪。白廷奕攝
黃中麟指出,劉柏葳的犯罪手段非常凶殘,犯後完全不交代犯案過程的任何細節,也沒有賠償家屬或表達悔意,家屬完全不能接受。其次,本案發生在台北信義區ATT4FUN的地下停車場,是人來人往的公開停車場,對於社會秩序的破壞、對家屬心理的傷害都非常深遠。第三,家屬認為保護令沒辦法真正保護到人民,劉柏葳明明知道保護令發下來了,卻還在同一個晚上前往被害人工作的場所,直接謀殺谷女,這是家屬最不能接受的。
黃中麟強調,家屬非常感謝檢調單位與法官用心地審理本案,但家屬更關心的是,未來劉柏葳40幾歲的時候,仍然有可能假釋出獄;而當劉柏葳假釋出獄後,仍會是被害人家屬心理的隱憂。
谷女妹妹日前到庭作證,庭後她受訪表示,死刑是最好的判決。資料照。侯柏青攝
記者詢問黃中麟,家屬是否會考慮上訴?黃中麟表示,家屬還是希望判處死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後續會與家屬討論,看看是否向台北地檢署請求提起上訴。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黃中麟說明,被害人家屬已經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目前案件尚未移到民事庭,另外,犯保協會已經幫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本案源於,劉柏葳與谷女之前都在信義某夜店工作,兩人短暫交往。但劉男是個家暴男,他去年5/14把谷女打到臉腫、流鼻血,還剪爛她的名牌衣物,谷女後來報警並聲請保護令。不料,谷女搬離兩人共同租屋處後,劉柏葳又多次跑到她的住處騷擾,去年7/30,警方通知劉男法院已核發保護令給谷女,他竟跑到夜店地下停車旁堵人,1分鐘狂殺57刀,還把谷女拖到樓梯間丟棄,從容開車逃逸。
谷女生前曾聲請保護令獲准,仍遭劉柏葳殘忍殺害。資料照。翻攝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