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115年度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成果」稽查照片。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21)日公布「115年度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聯合地方衛生局稽查132家業者,竟有6家被查獲貯存逾期食品,且未與正常食品、原料區隔,其中台南市嘉升食品學甲廠更一口氣查出8件逾期品,最誇張的是「三角骨(醃)」有效日期早在2020年12月2日,已逾期近6年。
食藥署此次稽查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者共132家,針對肉類加工製程、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等項目進行查核,結果發現3家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3家不符合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規定,另有4家未依規定完成電子申報追溯追蹤資料,並查獲6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此外,抽驗原料肉及肉類加工成品共255件,檢驗動物用藥殘留、食品添加物及衛生標準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這6家業者的共同問題,是貯存逾期食品時,未依規定設置專門的報廢區域,也未與正常使用的食品及原料明確區隔,而是混放在一起。她強調,只要在作業場所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即已構成違規,地方衛生局均已依法裁處6萬元。
其中,台南市嘉升食品有限公司學甲廠於3月5日遭查獲8件逾期食品,包括「香香雞」(有效日期2024年12月27日)、「香香雞(樣品)」(有效日期2025年1月28日、1月17日及1月14日)、「香香雞」(有效日期2025年1月10日)、「三角骨(熟)」(有效日期2021年12月7日)、「預炸三角骨(熟)」(有效日期2022年1月28日),以及「三角骨(醃)」(有效日期2020年12月2日)。
周珮如指出,嘉升食品主要違規產品為「香香雞」及「三角骨」系列,部分產品還標示「樣品」字樣。經衛生單位比對業者進貨及銷售數量,目前沒有發現逾期產品流入市面或被投入生產線,但她強調,單純在作業場所貯存逾期食品,就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其餘遭查獲貯存逾期食品的業者,包括新北市鼎昌實業有限公司,3月13日查獲1件「FROZEN PORK COOKED LARGE IVTESTINE」,有效日期為2026年3月1日;台南市西井村食品企業社,1月19日查獲「非基改小干四丁」(有效日期2026年1月18日)及「雞胗」等2件;台南市馥汀股份有限公司,2月3日查獲「梅漬」(有效日期2025年12月30日)1件;台南市鑫立祥食品有限公司,3月4日查獲「骨腿T10」(有效日期2026年2月18日)1件;以及台南市富洋企業有限公司永康廠,3月17日查獲「去腳全雞3-S」、「骨腿T六」、「骨腿T8」及「骨腿T10」等5件逾期食品。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措施,倘經查獲不符合GHP準則、HACCP準則或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管理辦法規定且經複查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或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倘於作業場所查獲逾期食品,將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