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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油警報又響!20公噸棕櫚油「致癌物」超標 全數退運、銷毀

    2026-09-01 11:26 / 作者 游騰傑
    食藥署今公布揪出一批共20公噸進口棕櫚油,驗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超標。食藥署提供
    國內近期接連爆出食用油脂檢出致癌物苯駢芘,食藥署今(1)日公布最新邊境檢驗結果,一批來自馬來西亞、重達20公噸的棕櫚油,驗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1561μg/kg,超過法規限量1000μg/kg,依法須退運或銷毀,進口業者調整為逐批查驗。縮水甘油脂肪酸酯被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為第二級致癌物。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此次違規產品由「碁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報驗,為一批馬來西亞進口棕櫚油,總重量達20,140公斤,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1561μg/kg,超過我國1000μg/kg的法規限量,因此該批產品不得輸入,須依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

    劉芳銘指出,因應近期食用油脂檢出致癌物事件,食藥署已將包括棕櫚油在內、製程風險較高的植物油列入邊境加強抽批查驗對象,抽驗比率提高至20%至50%。以此次馬來西亞棕櫚油為例,雖檢出縮水甘油脂肪酸酯超過法規限量,但苯駢芘檢驗合乎標準。

    劉芳銘表示,此次有1批由輸入業者「豊漁貿易有限公司」報驗的日本海蘊,檢出無機砷每公斤1.7毫克,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無機砷於藻類限量為每公斤1.0毫克,這批日本的海蘊必須退運或銷毀,將針對「豊漁貿易有限公司」在邊境採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從115年2月24日至115年8月24日止,受理日本的其他海草及藻類,報驗50批,檢驗不合格4批,不合格率8.0%,檢驗不合格原因為無機砷不合格。食藥署已經從115年8月18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針對日本的其他海草及藻類在邊境採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為20%至50%。

    劉芳銘說,另外這次也有1批由輸入業者「程盈有限公司」報驗的香港 馬拉盞,檢出蘇丹色素一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於不得使用的物質,這批香港的馬拉盞在邊境必須銷毀,不得退運。

    食藥署統計近半年,從115年2月24日至115年8月24日止,受理香港的其他調味醬,報驗87批,檢驗不合格1批,不合格率1.2%,檢驗不合格原因為蘇丹色素不合格。食藥署已經從115年8月19日起至116年8月18日止,針對香港的其他調味醬在邊境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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