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 金管會:明年Q1前完成9項子法

    2026-06-30 16:15 / 作者 陳俐妏
    金管會。陳品佑攝
    立院今天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VASP),服務商採許可制,金融業可申請兼營。金管會表示,目前有8家VASP業者,預計明年首季前完成設置、人員、公會和穩定幣等9個子法。

    「虛擬資產專法」今天三讀通過, 台灣對於虛擬資產的監理將由「洗錢防制法」的登記制,升級為專法下的「事前許可制」。新法還納入穩定幣發行、投資人保護、客戶資產分離保管、資訊揭露及市場操縱罰則等規範,並允許金融業申請兼營虛擬資產業務,建立完整監理框架。

    本法案制定重點如下:
    一、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理,
    二、明確規範穩定幣發行及管理。
    三、市場防止不公正行為。
    四、既存業者過渡期間。

    本法案強化市場行為規範,明定不得有虛偽詐欺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違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金。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對於本法案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VASP或已依金管會規定提供相關服務之金融機構,應於本法案施行後12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於本法案施行後21個月內經金管會許可及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得延長3個月,並以1次為限。

    金管會表示,國際間對虛擬資產規管,一種是從洗防出發,二是從專法完整規管產業,洗防出發下會涉及內控業者,擴充到專法,就會擴及業者監管,換言之,對業者財務、內控和不公正行為面完備,是過去洗防法沒有辦法做到。

    虛擬資產專法通過後市場更具交穩定幣值,金管會表示,目前子法還沒有訂定,所以還沒有金融業者表態。預計明年首季將會完成,設置、人員、帳戶管理、公會、財務、穩定幣管理9項子法。
    陳俐妏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