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歲國三學生持剪刀對17歲高三學長刺頸,案發現場血跡斑斑。讀者提供
新北市一名14歲國中三年級與同校17歲高中三年級學長兩度口角後,涉持剪刀對刺頸,之後獨自跑到附近的瑞芳派出所自首,詢後25日被依殺人未遂罪嫌移請基隆地院少年法庭,法院裁定收容台北少年觀護所。
據悉,校方一直以來安排專家對14歲國中生進行情緒輔導,一早製作筆錄,他在法扶人員陪同下完成筆錄,稚嫩的臉龐配合員警一問一答,時而露出害怕的眼神,一字一句說明自己與學長起爭執的經過,以及拿起剪刀行刺等等。看在一旁大人眼中,少年就是一臉「我錯了」完成筆錄。
14歲國三生行兇後,獨自跑到案發地點附近的派出所自首。雙手染著鮮血,1句「我拿剪刀刺了人!」震驚值班員警。警方依照殺人未遂罪製作筆錄,對於行刺經過,他皆點頭稱是,也描述與學長在公車上起爭執,因為學長嫌他講話太大聲。
至於持剪刀刺頸,調查發現是14歲國三生與17歲高三生在下公車後,又在飲料店二度口角,他隨手拿起一旁攤商的剪刀刺下去。
受害的17歲高中生第一時間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後恢復生命徵象,轉送加護病房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