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發生學弟刺傷學長事件,新北土城割頸案被害人楊承勳的爸爸認為「蝴蝶效應開始了」。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北市一名國三少年昨持利剪刺傷高三學長,該名學長當場失去生命徵象,送醫後恢復心跳,目前仍在搶救中。3年前發生在土城的校園割頸命案,被害人楊承勳的雙親今(9/25)發表聲明表示,「蝴蝶效應已經開始」,這次的孩子才14歲,犯案後馬上自首,學校也說他情緒需要協助,所有減刑條件疊加後,「我覺得不會超過5年」,希望政府全盤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
楊承勳父親表示,中秋節前一天,新北瑞芳又有一個孩子被刺中脖子。一個17歲的高三學生,被學弟拿剪刀刺頸,送醫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現在還在跟死神拔河;這則新聞讓他回到兒子不幸的那一天。
楊父指出,先為高中生祈禱,希望他平安醒來。也請高中生的爸爸媽媽撐住。這條路有多難走,他們知道。他之前在一審、二審,都跟法官說過,承勳這件事,會產生蝴蝶效應。沒有一個法官認同。現在,蝴蝶效應開始了。又要讓受害者家屬來承受。他質問,偉大的法官們,你們又承受了什麼?
楊父說,《少事法》從5月22日司法院送到行政院,就躺平在行政院。難道他們卑微期盼的社會安全,是這麼遙不可及嗎?難道要更多受害者出現,才能喚醒政府的重視嗎?承勳的案子,只判12年。以後的案子,只會更低。這次的孩子才14歲,馬上自首,學校也說他情緒方面需要協助,幸運的是人救回來,頂多就是殺人未遂。
楊父提到,所有減刑條件,全部疊加,他覺得不會超過5年,說不定又是保護處分,訓誡一下,草草了事。殺了人都只判12年,沒殺死的呢?法律是這麼保護加害者。受害者,只能乖乖認命。那台灣青少年的安全,在哪裡?承勳走了快三年,法條還是沒改。受傷的小孩,只能當肉墊,墊那些無法無天的人的學習和成長。
楊父表示,他一直強調,小錯可以原諒,大錯不可原諒。屢犯不改,也不能一直用《少事法》保護。希望政府真正將《少事法》全盤修正,不是為了保護非行少年,卻傷害大眾的生命安全。
楊父呼籲政府重視他們的三點訴求,首先,把清水高中國中部904教室設為「楊承勳紀念教室」,讓校園安全成為大家共同的承諾。第二,把承勳的故事編成校安教材,教孩子遇到危險先保護自己、向大人求助。維護校安的責任,不該落在學生身上。第三,還給老師依法管教的權利和制度支持,廢除現行校事會議,改成公正專業的機制,讓老師敢管,學校要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