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廖瑞祥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內無照駕駛問題嚴重,即便前年4月14日立院才加重罰緩至最重可開罰2萬4000元亦無法遏止,甚至還屢傳肇事案件。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擬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罰鍰至最高20萬元,並得直接沒入駕駛車輛。
而為加強遏阻效果,黃健豪辦公室也正著手研擬提案修改刑法,參考同為亞洲四小龍的日本、新加坡與南韓經驗,要針對無照駕駛肇事行為,除原本行政罰外,新增課予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只不過目前無照駕駛相當比例為未成年,但刑法規定,未滿14歲少年若有不法行為,不施以刑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黃健豪草擬中的刑法修正草案,將把無照駕駛肇事刑罰定為絕對刑責,並研擬對家長連帶究責。
特別的是,台中市近日才剛發生有無照駕駛的酒駕累犯撞死外送員卻肇事逃逸事件,讓市長盧秀燕再遭批評。被視為盧嫡系立委的黃健豪此次提案修法,也被解讀是要協助滅火,但黃辦澄清,是主動發現問題才推動修法。
黃健豪表示,近年來每年因無照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遠高於酒駕數倍,且自2019年起,每年無照駕駛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還逐年攀高,對比近年來酒駕因不斷加重罰則後肇事比例大降,現行無照駕駛罰則明顯過輕。
引此,黃健豪提案修改「道交管理條例」第21條,主張將現行無照駕駛可處6000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加重為可處6萬至20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且沒入該駕駛車輛,從根本處根絕違規。
此外,因應無照駕駛加重罰則提案,黃健豪也同步提案修改道交管理條例,要求對酒駕行為實施永久吊銷駕照並禁止再次考取,同時對相關車輛施以最嚴厲的沒入處罰,以遏止任何再犯可能性。
黃健豪表示,現行法律對酒駕,但未造成死傷行為,僅吊扣車輛牌照、移置車輛保管與暫時吊扣駕照等處分,未根本沒入車輛及吊銷駕照,易使違規民眾抱有「未造成事故便不會受到最嚴厲處分」僥倖心態。
黃健豪說,近年來國人對於酒駕持零容忍態度,因此即使未造成事故,酒駕行為人已不適合繼續駕駛車輛,所以提案修改「道交管理條例」第35、35之2與67條,加重對酒駕與毒駕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