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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慶日遇週六!10/9補假形成3天連假 勞動部:出勤工資這樣算

    2026-10-07 12:01 / 作者 徐筱嵐
    國慶連假將至,各地有不少慶祝活動,而勞工出勤如何計算工資也成為焦點。資料照
    國慶連假將至,勞工如果假日需要出勤,工資怎麼算?勞動部今(10/7)日提醒,今年國慶日適逢10月10日星期六,若勞工原本週六為休息日,依法應另行補假;以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為例,今年可於10月9日(星期五)補假,形成3天連假,若補假日出勤,工資也須依法加倍發給。

    勞動部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今年「國慶日」在星期六,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因國慶日適逢休息日,應予補假,可於10月9日(星期五)補假一日以形成3天連假。

    假設月薪為新台幣3萬6,000元的勞工(以3萬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10月9日(星期五):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10月10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三、10月11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部表示,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休息日或例假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勞動部提醒,勞資雙方亦得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惟該協商因涉個別勞工勞動條件的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且應確明所調移國定假日之休假日期。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因調移後之國定假日當日,成為正常工作日,該等被調移實施休假之原工作日即應使勞工得以休假,且雇主不得減損勞工應有之國定休假日數,始屬適法。

    勞動部強調,「國慶日」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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