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需負擔球友安全與提供緊急急救設備。圖片取自國華文教基金會
南韓媒體報導,前年6月發生一起球友在場中呼吸心跳停止緊急狀態,由於球場急救設備(AED)故障,導致搶救延誤,最終無法救回而死亡,經法院判定,球場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韓聯社》報導,當時代號為「A先生」的球友,正在球場的俱樂部中等候上場,突然倒地後失去意識,第一時間球場的球童對A先生進行心肺復甦,同時間也撥打119準備送醫,儘管球場找到了AED急救設備,但無法正常使用,而 119單位在15分鐘後抵達現場,啟用自帶的AED設備,對A先生進行緊急電擊處置,並將A先生送醫,但A先生依舊在當天過世。
A先生家屬事後向高爾夫球場管理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今年3月份,家屬獲得部分勝訴,4月份宣判裁定,高爾夫球場作為運動設施的運營者,有義務根據《運動設施法》規定,保障使用者安全,對AED緊急醫療設備進行維護,有責任保持在可安全正常使用狀態,南韓法院判決文強調「有理由相信,若高爾夫球場工作人員帶來的AED能夠正常工作,A先生生存機會就會增加。」
考慮到潛在疾病和高爾夫球場違反注意義務,因而對A先生死亡造成影響,高爾夫球場需負擔10%責任,法院判決高爾夫球場須向A先生家屬,支付總計1.4億韓元(約303萬台幣)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