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退官費姓男子赴中當鄉長變共諜,返台刺探我國情報人員個資被起訴。圖為桃園地檢署。呂志明攝
退役空軍上尉費姓男子退伍後遠赴中國大陸擔任鄉長,竟遭中共情治人員「高金力」吸收為間諜,返台刺探並洩漏我國情報人員個資,甚至聯手任職房屋仲介的兒子共謀違法查調資料。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費姓父子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提起公訴,全案移送國民法官審理。
桃園地檢署指出,原擔任空軍上尉的費姓男子,1976年退伍後於2021年間前往中國大陸地區擔任河北省某鄉之鄉長,並為大陸地區從事間諜行為,收集、刺探及洩漏交付我國情報人員相關情資。由於全案攸關國家安全與情報人員生命安全,立即指派國安專組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士林憲兵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共組專案團隊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費男先於2024年1月間,受大陸地區自稱「高金力」的真實姓名不詳男子指示,以獲取不詳報酬為代價,收集刺探我國某單位情報人員A1的職業、交通工具、實際住址及工作地點等核定為一般公務機密的資訊,並請不知情徵信業者調查A1的個人行蹤、工作地點與行車動態。
不僅如此,費男還找了任職於房屋仲介公司的兒子,利用職務與公司系統,非法查得情報人員A1名下所有建物資料,將獲悉的A1身分與行動資訊全數洩漏交付給「高金力」。隨後於同年7月,費男再度接獲「高金力」指示,以相同手法收集刺探我國另一名情報人員A2的行蹤、工作地點及行車動態。
專案小組掌握具體犯罪事證後,認為時機成熟,於今(2026)年8月17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費男住處執行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隨後陸續傳訊其子及相關證人到案,順利還原並查明全案犯罪事實。
檢察官認為,費男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0條之1第1項前段與第2項從事間諜行為而收集刺探及洩漏情報人員資訊罪、《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與第3款而犯同法第7條第2項與第3項為大陸地區蒐集交付公務秘密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而犯同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至於費男的兒子,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觸犯同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將父子2人提起公訴。桃園地檢署重申,國家安全為國家存續根本與民主基石,絕無妥協空間,將持續攜手國安及司法警察團隊,嚴密查緝各類滲透犯行以確保國安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