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的謝文雄(廖瑞祥攝)殺害妻子、小姨子後,逃逸途中瘋狂在臉書上貼文炫耀。取自臉書
土城家暴男謝文雄當街刺殺妻姨致死,審案過程高潮迭起,不但有3名國民法官辭任,另有5名國官拒絕宣示判決,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2026)年8月間以無法證明「預謀」等理由輕判無期徒刑,震驚社會。詎料事情尚未落幕,日前曝光的一審判決,合議庭罕見撰寫4848字的「附論」,白紙黑字的抬出「113憲判8字」防身,稱大法官例示的殺害「多人」,應達3人以上才符合「情節最嚴重」,因而無從判死,該見解再度點燃輿論怒火。
謝文雄在土城當街持廚刀刺死張姓姊妹花後,開車揚長而去。資料照。取自Threads
婚姻觸礁,他毆妻逞威還當街殺人調查指出,47歲謝文雄和妻子、兩個小孩同居娘家10多年,但婚姻觸礁,他去(2025)年5月17日深夜跑到娘家前打妻子,導致張女眼睛受傷還聲請保護令獲准。謝男無視保護令,同年7/6中午跑回娘家搬東西胡鬧,砸毀大型陶瓷存錢筒。
更離譜的是,張女7/7當天由妹妹陪同出庭,謝男竟開車跟蹤騎機車的兩姊妹,姊妹倆中午行經土城明德路,他故意追撞機車讓兩姊妹倒地,隨時持廚刀和鋁棒下車。謝男一個箭步先朝小姨子的頸部和右上臂狠刺至少3刀,然後再回頭痛殺妻子的頸部、左上肢及左胸至少7刀,還拿鋁棒痛毆妻子的頭部。
謝男犯案後旋即開車南下逃逸,並沿路在臉書上發送限時動態,耀武揚威的宣告「我殺了老婆」,還文字轉播被追捕的訊息,並告知妹夫「你老婆死了,我殺的」。後來他見插翅難飛,只得主動到派出所投案。新北地檢署依家暴殺人罪聲押獲准並起訴,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
謝文雄殺害妻姨,他平時在網路上曬娃營造暖爸形象,私底卻遭網友踢爆撩妹。取自當事人Threads
開庭忽悠「不記得」,3國官不幹了一審國民法官開庭時,謝文雄認罪,檢方問他揮刀過程及殺人動機,他頻頻以「情緒失控、不記得」忽悠;他在開庭時全程哭得鼻涕直流,嘴上猛說「想去跟老婆在一起」,但被問到「出獄後能做什麼」,他卻堅定回答可以做窗簾,讓檢察官聽到傻眼,民眾也直言,他的演技可以拿「金馬獎」。
令人訝異的是,這起當街殺人案的5天審理過程中,竟有3名國民法官因不明原因辭任,由備位國民法官遞補上陣,而宣判當時,竟有5名國民法官直接放棄出席,僅有合議庭3名職業法官和1名國民法官上場,由審判長宣示判決,寫下《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的首例。張家姊妹的年邁雙親在5天庭審從不缺席,對著合議庭大罵判謝男3、4個死刑都不夠,還下跪拜託法官判死。不過張家父母聆判後發現,謝文雄被輕判無期徒刑時,難以接受當庭大哭,張父哭倒跌坐在地,一度揚言絕食抗爭,陪同旁聽的大批親友也飆罵「司法死了」。判決結果曝光後,輿論撻伐聲浪不斷。
更高潮迭起的是,有國民法官事後跳出來匿名接受媒體訪問,強調拒揹黑鍋,並呼籲司法院修法公布評議票數,其說法讓本案充滿想像。新北地院則強調,結局不會由單一法官單獨負責,呼籲嚴守評議秘密。
張姓姊妹在新北市土城當街被殺,警方拉起封鎖線調查,也讓新北市治安敲警鐘。讀者提供
判決痛批謝男「眼裡只有自己」日前曝光的一審判決狠狠修理謝文雄,合議庭指他因購屋衍生經濟壓力,妻子才萌生離婚意念,轟謝男被「受害者情節」的心魔所困,為了滿足私慾和控制慾,開始一連串的家暴犯行,進而殺害妻子、小姨子。
合議庭還痛罵,謝男口口聲聲說深愛妻女,指稱妻子疏離才害他精神受創,但謝男在偵審、精神鑑定過程中,均未表達對子女的想像與期許,也不顧念妻子是小孩的主要經濟、生活支柱就痛下殺手,顯見他的眼裡「只有自己」,毫不在乎小孩處境。
合議庭更斥,謝文雄在偵審期間雖然全部認罪,但關鍵事證多避重就輕,大部分都以「忘記了、沒印象」蒙混,他殺人後逃逸,並在國道上丟掉凶器滅證,甚至還在網路上PO文挑釁並打電話告知妹夫,種種事證顯示,他在審理時口裡宣稱後悔,卻沒有真摯檢討。合議庭砲轟,謝男非常惡劣,「犯後沒有悔意」。合議庭也認為,妻子張女在這件事上沒有做錯事,也沒有不讓謝男看小孩,而且小姨子在謝男和岳父爭執時,一直在幫謝文雄講話,從這些事情來看,看不出謝男有「難以承受的外在刺激」。
合議庭抨擊,謝男白天當眾在馬路上殺人,造成社會動盪,而小姨子跟他毫無怨隙,只因支持姊姊離婚就慘遭牽連,導致岳父母一次失去所有子女,而小姨子的新婚夫也承受喪偶之痛,造成謝男的幼小子女身陷地獄般的痛苦。
謝文雄(廖瑞祥攝)殺害妻子和小姨子,駕車逃逸途中一直在臉書上貼文炫耀。資料照。取自臉書
附論「4848字」解釋不判死理由合議庭話鋒一轉,在判決書最後,罕見用4848字的附論,抬出「司法院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解釋合議庭為什麼不能判死。
合議庭指出,檢察官求處兩個死刑,參與訴訟人也要求判死,以「憲判8」要求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方式評議(3職業法官一致決、加計6名國民法官後要超過3分之2的門檻)後,認定檢察官舉出的事證,尚無法證明謝文雄在預謀階段就出現連續殺人計畫,因此不符合大法官要求的「犯罪情節最嚴重」要件。
合議庭也認為,檢方也無法證明謝男有再犯殺人的高度危險,也未舉證他欠缺更生教化、在社會化的可能,無從科處死刑。
土城姊妹花命案,張父認屍時哭崩。資料照。廖瑞祥攝
非預謀,不知小姨子會現身合議庭透過附論解釋,檢察官主張謝男是「出於預謀的蓄意連續殺人」,但謝男在犯案前,是先到新北地院家事庭開庭,而且當時法院採取隔離訊問方式,謝男根本不知道對造有誰到庭。他在開庭結束後,固然有開車尋找及在路邊等待妻子,但沒有證據證明,他知道小姨子會一起現身。
合議庭認為,依據現場畫面,謝男一開始砍殺的對象是小姨子,經妻子不斷拉扯阻止,他還是想掙脫繼續砍小姨子。依據畫面,可以認定她原本只是想殺害小姨子,後來才萌生殺害妻子的念頭,而不是一開始就預謀殺害兩姊妹。謝文雄一口氣奪去兩女兒的生命,一審國民法庭判無期徒刑,張父崩潰嗆絕食。讀者提供
見妻姨「有說有笑」動殺機合議庭說,根據萬芳醫院鑑定報告,謝男會動手殺人是因為「長期累積壓力和親密關係破裂引發的極端情緒反應與不良因應模式…他失去和妻子的親密連結及孩子探視權,存在深層失落感,且難以有效調解妻子及娘家的累積負向情緒…在特定人際衝突情境中呈現激烈情緒反應與報復型衝動行為…他看到妻姨有說有笑而自身完全被忽視,恐陷入情緒風暴狀態,短時間內出現認知狹窄,進入行為模式啟動、思考中止階段,使衝動反應主導行為選擇」。
合議庭認為,根據台大、萬芳醫院的鑑定指出,謝男具有邊緣型性格傾向,特質是陣發性不安易怒焦慮、情緒憤怒無法控制及偏執、嚴重解離等。因此,他在案發前雖不斷在社群軟體張貼對妻姨不利的文章,而且還買了廚刀,但是真正決定殺人的那一刻,應該是看到「妻姨有說有笑」,感覺自己被拋棄,才產生嚴重負面情緒,進而犯案。合議庭也認為,他的殺人手法不符合「憲判8」列舉之「不人道、極其凌虐的殘忍手段」的最嚴重情節要件;雖然犯罪動機和目的卑劣、無可饒恕,但還沒到「預謀」及「恣意無差別殺人」的嚴重程度;他使用廚刀幾分鐘之內砍死兩姊妹,沒有讓兩人蒙受煎熬或額外痛苦,和「憲判8」例示的不人道、有辱人格的殘忍犯罪手段有區別,勘認犯罪手段沒有特別殘酷。
一審的土城家暴殺人案判決指,殺害多人數字應為3人以上,殺2人不算情節最嚴重。翻攝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憲判8」指的「多人」應達3人以上合議庭指出,針對犯罪結果而言,謝男殺害兩人,造成岳父母失去全部子女、讓妹夫新婚就承受喪偶之痛,但「憲判8」判決理由例示所謂的「殺害多人」,並不是法條用語常見的「數人」,解釋上比較接近「多數人」的概念,如果沒有其他特殊從重的科刑因素存在,單就殺害的人數來看,須達到3人以上,才能符合判決意旨。合議庭說,如果說基於直接故意殺死兩個人,就認為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顯然不符合「憲判8」的判決整體意旨。而且他殺害的對象,也和「憲判8」例示的「殘忍殺害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兒童、老年人、懷孕者、身心障礙者」、「故意殺人行為與其他重大犯罪行為結合」等狀況,嚴重情形有別,因此可以認定,本案犯罪結果非具嚴重破壞及危害性。
合議庭表示,經過逐一檢視和審酌後,無法認定本案殺人部分,已經達到「憲判8」所謂的「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
新北市土城發生張姓姊妹遭殘殺命案,涉嫌殺妻與小姨子的兇嫌謝姓男子押回土城分局。廖瑞祥攝
檢方認不可能教化,合議庭:有可能矯治此外,檢察官雖然主張謝男很可能再犯殺人罪,而且不可能更生教化、再社會化。但合議庭認為,根據台大醫院鑑定,他近期再犯的可能性僅有「中度」,目前的資料也無法確認謝男屬於「矯治困難」的個案,如果他具足夠動機、接受適當治療及社會心理介入等,仍有一定程度的矯治可能性。合議庭另根據萬芳醫院鑑定醫師到庭的證詞,指謝男並非習慣用衝動方式做事,而是遇到非常激烈、強大的情緒時,謝男傾向「讓情緒決定行為表現」。醫師也證稱,這樣的衝動未來不一定會發生,畢竟他必須再婚、再離婚,才有可能再度出現如此強大情緒反應。
醫師證稱,很難確定,謝男未來會不會遇到像本案一樣的緊密關係,再碰上這麼大的失落感,另強調治療以外的「處遇措施」絕對有辦法讓他改善衝動,例如可以在監獄接受暴力控制課程、心理諮商等。
合議庭認為從目前狀況判斷,謝男再犯殺人罪的可能性,非但沒有達到高度危險,縱使有,也可以透過適當矯治處遇或輔導處遇再降低。合議庭考量,檢察官所舉出的事證,確實不足以認定謝男有再犯殺人罪的高度危險,也無法證明他欠缺更生教化、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據此無從判處死刑,因此判處兩個無期徒刑。
這起殺人案勢必上訴二審再戰。本案在偵審期間波折不斷,一審抬憲判字意旨讓謝文雄逃死,上訴二審後,該論點也將成為檢辯攻防的新戰場,面對這起社會極其關注的案件,檢方能否在二審寫下奇蹟,頗令外界矚目。
土城姊妹命案相驗結束,死者家屬悲慟至極,互相攙扶離開。資料照。廖瑞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