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議長張峻涉嫌收賄,最高法院判無罪確定。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北地檢署指控,LED燈具廠商鑫源盛及LED看板商教昱科技自2009年起陸續行賄時任花蓮縣議員張峻(花蓮現任議長)等7名前後任議員及時任鄉長等人,檢方偵結起訴後,全案纏訟13年。一審重判張峻7年8月,二審認定無法證明張峻收賄或用他的名義出具議員建議案使用表,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張峻無罪定讞。
檢方指控,涉案廠商當年為了銷售庫存商品,涉嫌勾結鄉鎮市民代、首長,捏造有採購需求,再行賄包括張峻、時任花蓮議員楊德金、孫永昌、林秋美及南投縣議員陳國雄等議員,用議員補助款的方式採購LED設備,再議定朋分給議員20萬到180萬不等的回扣。
檢方認定,張峻在2012年間收賄40萬元,以出具議員建議案補助款的方式,幫業者拿下花蓮縣豐濱鄉公所標案,一審認定張峻收賄重判7年8月,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40萬元沒收;二審去(2025)年判決大逆轉,高院認為無從證明張峻當時有收賄及親筆簽名,改判無罪。至於楊德金則判4年2月、林秋美3年10月、陳國雄判3年9月,孫永昌被判2年但宣告緩刑。
檢方上訴三審,但最高法院認定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張峻無罪定讞,其他4議員則有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