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選商今截止,經濟部表示收到2家申請,據業者透露應為CPI與沃旭。圖為離岸風電施工船。經濟部提供。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離岸風電3-3選商)今日(9/30)截止,經濟部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共2件申請案參與選商。經濟部沒有明說收到哪2家業者,但根據CIP與沃旭主動揭露訊息,這2家即唯二參加選商的巨擘。
經濟部表示,迄截止時間,共計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親自送件提出申請,爭取參與本期選商,本次招商獲選風場預計於 2030 年至 2031 年完工併網。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開發商全球投資佈局及選商時程規劃未能配合等因素,間接影響參與遴選意願;能源署表示,依選商機制規定,開發商也可採郵遞掛號送件,能源署將於蒐集所有投標案件後,續依程序辦理申請案件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審查等相關作業,並於今(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及公告容量分配結果,擇優遴選具履約能力業者投入離岸風電開發。
CIP則在今天下午即以「順逆與共、從不缺席」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在今天早上9時30分繳交渢妙三號離岸風場的標書,是CIP連續第5次參與台灣政府的離岸風電招標。CIP在渢妙三號之前的4座離岸風場,橫跨並落實了第二階段潛力場址與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一路與政府、產業鏈和金融保險業順逆與共。
CIP表示,根據在台灣9年來連續開發建設4座風場所積累的經驗,提出了渢妙三號風場的標書,對標書內容與未來的執行深具信心。CIP感謝政府在3-3區塊開發招標過程中,不斷精進政策清晰度,我們期盼能持續為台灣創造電力、持續與政府並肩前行。
沃旭能源也表示,今日已依據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正式遞交投標文件,參與台灣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
本次沃旭提出相當成熟的標案,兼具堅實的技術能力、商業可行性及務實的ESG承諾方案。沃旭期待把在台灣建置近2GW離岸風電所累積的專業實力和經驗學習注入大肚一號風場,進一步協助台灣產業邁向低碳發展及淨零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