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配圖。廖瑞祥攝
新北市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亂倫弒親命案,一名51歲男子涉嫌於去年3月8日讓78歲母親服用鎮靜安眠藥後,趁其意識模糊之際性侵得逞,導致母親因藥物中毒及腦部損傷死亡。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男子涉犯刑法「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致人於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由於該罪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另因屬性侵害犯罪案件,審理程序可能不公開進行。
起訴指出,本案發生於去年3月8日上午。男子向警方報案,當時聲稱與其同住的78歲母親倒臥家中走廊,身旁有血泊,需要警方及救護人員協助。警消趕抵現場時,發現老婦人已明顯死亡。
男子當時向警方表示,當天凌晨4時許聽見碰撞聲,走出房間後發現母親倒臥屋內走廊,當時仍有呼吸;直到上午6時許準備餵母親喝牛奶時,才發現母親面部冰冷、呼吸微弱,因此趕往附近超商請店員協助報案。
然而,案件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及解剖後,鑑定結果顯示,死者生前疑有遭受性侵害跡象,且體內驗出鎮靜安眠藥Zolpidem(佐沛眠)過量,因藥物中毒導致腦部損傷而死亡。
檢警深入追查,採集相關檢體進行比對,並調閱相關資料蒐證,確認男子涉有重嫌。檢方於今年2月25日指揮警方拘提阿強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委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檢警調查認定,男子涉嫌於去年3月8日讓母親服用鎮靜安眠藥,使其意識模糊後,再對母親實施性侵,最終導致母親因鎮靜安眠藥中毒及腦部損傷死亡。檢方因此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致人於死」罪嫌提起公訴。據了解,死者另外3名女兒對母親枉死感到悲痛不已,均已提出告訴,並表明不願原諒。
依刑法規定,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因而致被害人死亡,則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於本案最輕本刑已達10年以上徒刑,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應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此外,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性侵害犯罪案件審判不得公開進行,全案後續將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