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示意圖。廖瑞祥攝
實在太諷刺!新竹一名8旬婦人,2025年9月30日,她見到一輛貨車違停在新竹縣竹東鎮一處路邊卸貨,婦人熱心提供三角錐放置貨車後方確保交通安全,但貨車司機送完貨要離開起步時,竟未注意車頭前方狀況,將熱心婦撞擊後輾過爆頭慘死,因雙方未達成和解,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調查,2025年9月30日上午,56歲程男開營業大貨車違規停靠在新竹縣竹東鎮一處道路上卸貨,並由住戶84歲許姓老婦提供三角錐放在大貨車後方。
依據調查結果,當程男完成卸貨工作,並將三角錐交還許婦後,已有20年以上職業駕駛經歷的他,理應知悉大貨車駕駛座位較高,因觀察角度受限而容易忽視車頭前方狀況,更應該隨時觀察車頭前方人車動向、注意有無行人通過,竟疏未注意及此,未充分觀察、注意大貨車車頭前方有無行人通過,即貿然駕車起駛前行。
法官審酌程男有豐富職業駕駛經驗,害許婦遭車輛撞擊輾壓而死,對家屬造成莫大傷害,雖表示有意願調解、賠償,然因雙方提出條件差距過大而未能達成調解,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