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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怡君涉詐助理費聲押獲交保 士檢認有勾串之虞提抗告

    2025-02-17 18:27 / 作者 呂志明
    陳怡君因為涉及詐領助理費,被調查官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資料照。讀者提供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被控利用4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逾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聲押陳怡君,但士林地院卻認為無羈押必要性,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對此士檢認為陳怡君仍有勾串之虞,對於法院的交保裁定不服,今(2/17)日提起抗告。

    檢調掌握情資顯示,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以弟弟及洪姓弟媳、洪姓弟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姓男子等4人充作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金額迄今至少300萬元,不僅如此,陳怡君還涉嫌指示張惠霖、楊蕙綺2人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宜。

    2月12日,檢調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陳怡君的地方服務處及住居所共13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陳怡君等相關涉案人到案釐清案情,檢察官複訊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等罪,且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陳怡君及張惠霖,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訊後裁定張惠霖收押禁見,但諭知陳怡君100萬交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另外,共謀的5名親友雖然涉有重嫌,但無羈押的必要性,全都諭知交保,其中,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60萬元(降保為24萬元)、前員工賀姓男子50萬元、張惠霖的姊姊30萬元、陳怡君的弟弟陳衛德及洪姓弟媳,各以1萬元交保。

    當時,陳怡君在調查官的戒護下進到士林地檢署,記者高分貝問她:「議員,有被陷害嗎?」、「弟弟夫妻是人頭嗎?」、「議員有沒有把款項挪為自己的用途啊!」她則略顯疲憊的回說:「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陳怡君不是這樣子的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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