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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課班導竟是狼!猥褻5女童53次瞎掰「頂多性騷擾」 終局判決曝光

    2026-07-27 19:29 / 作者 侯柏青
    林姓代課老師強制猥褻5名女童,被判14年確定。猥褻示意圖,取自pixabay
    在新北市國小擔任代課班導師的林姓男子,先後將班上5名女童抱到大腿上,分別撫摸女童的胸部、腰部,或用手指「繞圈圈」方式隔褲摸女童下體,遭起訴53次強制猥褻罪。他在一審抗辯無罪,被重判15年5月;上訴後以220萬和其中4名被害人和解,但主張頂多只構成「性騷擾」,二審改判應合併執行14年。他再上訴拚減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他確定要關14年。

    調查指出,林男在新北市某國小擔任代課班導師,卻將狼爪伸向班上5名女童。他在2020年間摸A童大腿,還把A童抱在大腿上隔褲摸下體好幾分鐘;他也在下課時間隔著衣服摸B童的胸部、腹部、臀部和胯下,他也多次將B童抱在大腿,伸手摸遍胸部和大腿內側、臀部。林男另在國小陽台上犯案,用雙手摸C童的腰,用畫圈圈的方式摸C童1分鐘,還隔衣摸背、腹部及大腿外側。林男也用相仿方式對待D童和E童。

    遭猥褻的女童一開始不敢吭聲,直到一名女童家長發現後,轉而問其他女童家長,結果有被害女童情緒失控大哭,才吐露被老師亂摸,有被害女童感覺很難受、生氣,覺得自己非常倒楣,而且會怕男老師,換老師時「一直祈禱室女老師」。有女童告訴檢察官和法官,看過林男摸其他女童。

    林男在一審新北地院開庭時,矢口否認犯行,強調只是沒有掌握老師和學生的身體界線,導致學生感覺到不舒服,不是強制猥褻,一審不採信他的說詞,認罪53次罪名全部成立,依強制猥褻罪重判15年5月。

    最高法院駁回林姓前代課老師上訴,他得入監14年。李政龍攝。

    林男上訴二審後不再爭執檢方起訴事實,僅主張沒有強制猥褻犯意。其委任律師表示,5名女童的陳述有矛盾,況且有女童後來和林男相處沒有異狀,應該沒有猥褻行為,他沒有拿捏好和女童的界線,但並不是惡意去騷擾學生,他的行為頂多構成性騷擾防治法。

    二審合議庭認為,5名女童在偵查中作證時年僅10歲,思考單純且智慮淺薄,對於性相關的行為懵懂無知,而女童對於被強制猥褻的過程指述具體,沒有抽象或誇大情節,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且印象深刻,應該不至於憑空杜撰這麼詳盡的情節。而且5名女童和林男是師生關係,應該不會因為不滿管教而對他心生院系或認識捏造誣陷林男,因此認定女童證詞可信。

    合議庭也認為,林男否認犯行,在二審開庭期間,卻跟4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依約給付50萬、50萬、60萬、60萬;而第5名被害女童家長因為拒絕談和解,他竟直接表示這筆錢要當作辯護律師費。

    合議庭據此認為,他的犯後態度很差,沒有悔悟之心,將其中48罪從3年6月撤銷改判為3年4月,其餘5罪上訴駁回,並訂出應執行14年有期徒刑。

    林男上訴三審慘遭打臉,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須入監服刑。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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