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姓男子拒繳高速公路過路費、超速罰單,但台中分署祭鐵腕扣他帳戶,他乖乖繳清。台中分署提供
70歲梁姓男子從2023年6月到今(2026)年5月間,屢屢在高速公路通行卻超速、拒繳通行費,前後被舉發166次,拖欠8萬7千元仍擺爛。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壯士斷腕查扣其銀行帳戶,梁男為了繳工程款上門,哀求台中分署讓他分期繳納卻慘遭打臉。他發現官方態度堅定,認為已經沒有轉圜餘地,兩天後乖乖捧錢上門繳清。
台中分署指出,梁男3年來在高速公路上橫行,被舉發166次,遭移送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及台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必須補繳通行費並課處罰鍰共8萬7663元。梁男逾期未繳,移送機關今(2026)年2月25日起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台中分署發現,梁男違規駕駛的車輛有3輛,車齡都已經超過13年,分署受理後曾通知梁男自行繳納,但梁男不甩,他的名下除了車子也沒有其他可以供執行的財產。分署到梁男住處訪查,也沒有發現車輛的行蹤。
台中分署積極查調梁男的銀行存款及所得資料,發現他的收入多來自於過去擔任工程行負責人,錢全放金融機構。分署過去也曾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存款,但梁男卻技巧性領走,導致分署執行落空。
台中分署研判梁男年紀已大,為了謀生,很可能會再開車前往外縣市作工程,因此在今年5月19日二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存款,梁男起初沒反應,金融機構則回覆已經足額扣押。沒想到,台中分署在核發收取命令前,梁男在7/14主動到台中分署表示帳戶被凍結,害他無法採購工程材料,要求撤銷扣押命令,他願分期付款繳錢。
不過,台中分署秀出他的存款紀錄,表示他完全有能力還款,如果不自己繳清,還是會照樣核發收取命令,把扣押款全部解送給移送機關。梁男眼見台中分署態度堅定,2天後親自捧著現金繳款成功。
即使已經繳清罰款,台中分署仍耳提面命,提醒梁男今後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先存僥倖,尤其要避免酒駕、毒駕等不安全駕駛的狀況,也應該依規定繳納公有停車格及高速公路通行費。倘若未來不遵行,台中分署一定會貫徹執行,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