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警員留停期間去當男公關,詐財100萬元遭免職。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莊姓警員,遭查出在留職停薪期間進入男模會館擔任男公關,除衍生多段不正常男女交往外,還涉嫌以交往名義詐取女子100萬元,並於回任警職後,將110報案紀錄、民眾個人資料及死亡案件報驗資料等公務資訊外流。台北地檢署15日偵查終結,依涉嫌詐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100萬元犯罪所得。文山第一分局16日表示,已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核予莊員一次兩大過免職處分。
檢方調查,莊員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間,以家庭因素申請留職停薪獲准,卻進入台北市一家W男模會館擔任男公關。2024年2月間,他與張姓女客互動密切,不僅經常噓寒問暖,還傳送「我可以只喜歡妳」、「妳只能寵我哦」等訊息,並表示待經濟穩定後,希望與對方發展感情。
檢方指出,莊員一方面聲稱家中長輩需要醫療費、希望經濟穩定後再與張女交往,一方面又在張女猶豫時,提及她與其他男模互動親密,營造吃醋情緒。張女為討對方歡心,陸續交付及匯款共100萬元,未料莊員收受款項後卻開始避不見面,之後更返回警界任職,並迎娶原本論及婚嫁的女友。檢方認為,莊員明知自己已有論及婚嫁對象,仍以交往為前提取得張女財物,涉嫌詐欺。
此外,檢方查出,莊員回任警職後,仍持續與另一名李姓女子保持聯繫,涉嫌多次將執勤期間取得的110報案紀錄、民眾個人資料、死亡案件報驗資料、勤務表、人犯戒護影片及訓練打靶影片等職務資料翻拍或轉傳給李女閱覽,涉犯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案情曝光後,李女因與莊員發生糾紛,提醒張女可能遭到欺騙,張女得知莊員早已與正牌女友結婚後,憤而提出告訴,全案因此曝光。
對此,莊員否認以交往名義詐取財物,辯稱一直將張女視為「乾姊姊」,100萬元並非因感情詐騙所得;至於翻拍、轉傳公務資料,則表示只是單純分享給李女,未收受任何對價。不過,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依法依詐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100萬元犯罪所得。
文山第一分局表示,警方接獲檢舉後即主動展開行政調查,認定莊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涉足不當場所從事男公關工作,並涉及不正常男女感情交往、涉嫌詐取他人財物及洩漏職務秘密等重大違法違紀情事,因此先予停職,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文山第一分局指出,北檢偵結起訴後,分局隨即召開人事評議委員會,決議核予莊員一次兩大過免職處分。警方強調,警察人員應恪遵法紀、廉潔自持,對於違法違紀案件絕不護短,均秉持主動查處、自清自檢原則,全力配合司法偵辦,並將持續強化風紀教育,以維護警察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