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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韓掃藥妝品「自用有限量」!維他命錠最多12瓶 規定一次看

    2025-06-25 15:06 / 作者 陳康宜
    日本藥妝店示意圖。資料照,陳泓儒攝
    暑假旅遊旺季到來,台灣人最愛到日本、韓國買藥妝品,食藥署提醒,這些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等只能自用,不能販售,且有數量限制,像是維他命錠、保健膠囊每種最多12瓶、保險套不能超過60個,若違規會依法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今(6/25)召開例行記者會,提醒民眾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若違規轉售,食品依《食安法》可處3~100萬元罰鍰;藥品依《藥事法》可處3~200萬元,甚至有刑責;醫療器材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100萬元;化粧品部分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處1~100萬萬元罰鍰。

    同時,可攜帶的量也有限制:
    ●食品: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
    ●藥品:
    非處方藥品每種至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處方藥品未攜帶處方箋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處方箋至多為6個月用量,不得超過醫師開立數量;管制藥品必須持醫師處方,最多6個月用量,不得郵寄。
    ●醫療器材(上限):
    OK繃60個、液體OK繃4條、醫用棉棒200支、衛生套60個、衛生棉條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限同品牌,最多2種度數)、矯正鏡片1副、醫用口罩250片。
    ●化粧品:
    依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處理,若是買以玻璃安瓿(AMPOULE)為容器者,則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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