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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秦偉性侵3女入獄 第8度申請假釋因未彌補傷害遭駁回

    2026-10-06 14:55 / 作者 呂志明
    2016年8月2日,藝人秦偉因涉及性侵案,被台北地檢署傳喚到案,並諭知50萬元交保。資料照。讀者提供
    藝人秦偉因涉及性侵女造型師等3人,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2020年4月入監服刑。秦偉今(2026)年6月第8度申請假釋,假釋審議委員會認定他犯強制性交罪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且至今沒有彌補犯罪所生之傷害,因此決議駁回假釋申請。

    這起震撼演藝圈的性侵風暴始於2016年,一名女造型師開出第一槍,控訴秦偉於2010年7月以討論工作為由,邀她至台北市信義區住處,隨後竟將她壓制在床強暴得逞。隨著女造型師爆料,多名女子相繼指控秦偉以談劇本、見面聊天等藉口伸出魔爪,檢警隨即展開全面查辦。

    檢方深入調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受害,其中包含2名未成年人,年紀最小者僅14歲,因此依《刑法》起訴秦偉並重求41年徒刑。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5案因罪證不足判處無罪,僅性侵女造型師、女編劇及女粉絲等3案有罪確定,並於2021年2月裁定3案應執行7年8月確定。

    秦偉於2020年4月10日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為執行,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同月14日開具指揮書,將他發監台中監獄服刑。為了爭取提早出獄,秦偉自2024年1月起以服刑過半為由首度申請假釋,但隨即遭到駁回,開啟了他的漫長假釋碰壁之路。

    秦偉隨後於2024年5月與9月接連提報假釋皆無功而返;進入2025年後,他於1月、5月及9月第4至第6度提出申請,照樣全部被剔除。即使2026年1月第7度嘗試仍未獲通過,秦偉今年6月第8度捲土重來,假釋審議委員會依然認定他未彌補被害人傷害,再度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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