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長照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游騰傑攝
針對長照人員曾涉詐騙、虐待等重大不當行為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今(2)日表示,已正式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重點在於強化不適任人員的管理機制。未來曾涉及虐待、詐騙等違法紀錄者,將全面禁止重新申請認證。修法草案預告期至7月21日,預計年底前公告上路,全國約11萬名長照相關人員。
修法緣由來自過往多起重大案例,包括台南麻豆一名長照機構曾姓居家照服員,竟在服務7旬獨居失智長者時,設計長者去地下錢莊借錢、甚至低價收購長者房屋。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指出,此次針對不適任人員管理部分,修正草案增列規定,對於因未提供適當照顧與保護,且侵害使用者權益等不當行為,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被廢止長照人員認證者,日後將禁止重新申請並不再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藉此保障服務對象的安全與權益。
吳希文說,過往曾發生個案遭長照人員詐騙或虐待等案件,顯示需強化不適任人員的管理機制,爰修法新增不得申請認證條件,以保障服務使用者人身與財產安全,同時考量早期(如106年6月3日前)課程內容已與現行政策有所差異,加上教育訓練應具備時效性,因此修法明定須於認證申請日前1年內完成訓練,確保長照人員具備符合現行政策與實務需求之知能。
衛福部表示,修法也同時針對部分長照人員領證後長期未於機構登錄或中斷服務,恐因需一次補足全部繼續教育積分而難以重返職場,增訂認證更新規定,放寬可用近1年內累積達6分之1積分(20點)替代全部時數,降低回流門檻,鼓勵長照人員重新投入長照服務;同時提高網路課程可計入積分之點數由40點提高至80點,便利彈性在職學習。
衛福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開放各界提供意見,歡迎關心長照服務品質的人民及團體踴躍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