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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薪之變3-2】月薪、時薪該脫鉤? 學者:真正的問題在「怎麼算」

    2026-08-30 07:10 / 作者 徐筱嵐
    最低工資時薪和月薪是否脫鉤,已經討論多時,但學者觀察,關鍵在於勞動保障制度到底該用什麼邏輯設計。資料照
    勞動部將於9月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根據7月舉行的最低工資諮詢聯席會議,勞資雙方對於調升最低工資有共識,若足額反映物價因素,且納入K型經濟考量,明年最低工資調幅有機會達到5%,連續11年調漲。只是,最低工資一路調升,工商團體喊出時薪脫鉤,期盼拉開與月薪的差距。

    勞團對此憂心,時薪漲幅一旦超過月薪,部分工時恐怕比正職更有吸引力,讓產業缺工問題雪上加霜。學者則提醒,月薪與時薪表面是兩套制度,但企業算加班費終究得換算成時薪——月薪聽起來比較穩定,換算下來卻不一定划算,該問的是這筆錢究竟如何計算,又保障了多少。

    時薪調幅凌駕月薪 勞團憂產業缺工加劇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認為月薪和時薪調幅要連動。資料照


    對於商總提出只調整最低工資時薪的說法,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不支持月薪與時薪脫鉤,尤其時薪調幅高於月薪,現在年輕人的工作價值觀與過去不同,更重視工作與休息時間的自主安排,如果時薪持續提高,部分工時工作不僅彈性較大,收入也將不輸給月薪制,進一步降低年輕人從事正職工作的意願,讓產業缺工面臨更大的壓力。

    戴國榮說,過去曾出現時薪調幅高於月薪的情況,服務業往往會把最低工資作為新進人員的起薪標準,正職工作者的薪資也可能定錨在最低工資附近,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有7成2的大學生從事服務業,有2成5的畢業生第一份工作就領最低工資。

    戴國榮認為,月薪調幅被壓低,不僅讓更多大學畢業生進入職場後,只能領最低工資,也難以支應生活所需,所以,月薪與時薪應維持一定程度的連動,兩者差距不能過大。透過月薪與時薪同步調整,才能避免部分工時工作的吸引力提高,畢竟最低工資制度仍須兼顧產業缺工問題

    月薪、時薪看似兩套 實際上都離不開「時薪」

    不過,文化大學助理教授陳立儀有不同的見解,他認為,討論最低工資時,不需過度執著月薪與時薪是否脫鉤,即便是月薪制,實際的薪資計算最後仍離不開「時薪」。

    陳立儀指出,法律制度雖然提供月薪與時薪兩種概念,但在企業會計制度中,純粹的月薪制工作者會計算加班費,而加班費本身就是以「小時」作為計算單位,勢必得換算出一個「時薪」。換言之,表面上看似是月薪與時薪兩套制度,但企業內部的薪資計算,本質上都存在「時薪」單位,月薪制勞工實際的每小時勞動價值,也必須被重新換算

    由此形成一個值得思考的議題,勞工以為自己領的是「月薪」,享有比較穩定的保障,倘若月薪只是透過工時計算,得出另一種薪資表現形式,究竟月薪與時薪究竟誰比較有保障,就不能只看名稱判斷,「我們的時薪是真時薪,真月薪是真月薪嗎?問號很大。」

    陳立儀認為,真正值得討論的,並不是單純讓月薪與時薪「脫鉤」與否,而是兩種制度的計算基礎,以及勞工在不同工作型態下究竟能獲得多少實質保障

    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助理教授陳立儀,在德國生活長達12年,深入研究勞動政策、政治制度與社會結構。李政龍攝


    一人多工成常態 勞健保制度面臨新問題

    陳立儀觀察,勞動型態正在改變,過去一個人長期只在一家企業工作的模式,已經慢慢轉變,有些人白天從事正職工作,下班後再從事第二份工作,甚至同時擁有2到3位雇主。像Uber等平台工作最初建立在「副業」概念上,利用原本閒置的時間接單、增加收入,如今也有人直接將平台工作當成主要收入來源。

    他強調,「第二份工作」的出現,不只單純反映工作偏好,而是部分正職薪資可能不足以支應生活,需要透過第2份,甚至第3份工作補足收入,然而,當一個人同時有多個雇主,現行勞健保制度就會面臨新的問題。

    陳立儀指出,目前勞健保相關制度仍是以「人」及「月」作為重要計算單位,但時薪工作者的雇主可能不固定,甚至一天內就有不同工作,在此情況下,究竟由哪一位雇主負擔保險費用,就會變得複雜。

    尤其職業災害保險是由雇主負擔,如果一名勞工同時有多位雇主,究竟誰是第一雇主、誰應負擔多少保險責任,現行制度都會面臨新的挑戰

    從「跟雇主」走向「隨勞工」 保障制度須同步調整

    隨著勞動型態更加多元,除了薪資結構恐出現改變,勞健保制度也會連帶要重新設計。資料照


    隨著未來勞動型態更加多元,一名勞工不再只服務於單一雇主,甚至為不同企業工作,陳立儀指出,現行以單一雇主為核心的勞保、健保及職業安全衛生制度,都需要重新思考。

    長期而言,保險制度更應該「跟著人走」,而不是完全綁在單一雇主身上,當資訊系統足夠完整後,理論上可依照勞工實際工作的時間,自動計算應負擔的保費,並從薪資帳戶直接扣除,不必再透過人工處理加保、退保。

    簡言之,當一個人可能同時有2至3位雇主,甚至自己就是接案者,未來的勞動保障制度就不能再完全依賴「你是哪一家公司的員工」來判斷,必須逐步轉向以勞工個人為核心

    脫鉤未必是壞事 關鍵在於「如何計算」

    對於工商團體希望進一步拉大時薪與月薪差距,陳立儀說,「脫鉤本身未必一定是壞事」,畢竟法律政策原本存在月薪與時薪兩種概念,未來逐漸以時薪作為更核心的計算單位,反而更符合日趨多元的勞動型態

    他也提醒,目前兩套制度容易讓勞工搞不清楚自己究竟適用哪一種,尤其「月薪」容易讓人產生比較有保障的印象,如果企業實際仍以時薪概念計算加班費,從月薪反推出一個低於法定時薪的數字,「月薪的保障未必如表面上看起來完整」。

    在勞動型態越來越多元的情況下,究竟該用哪種方式計算一個人的勞動價值,確保薪資與社會保險保障不因工作型態改變而打折,是月薪、時薪脫鉤爭議該深究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月薪與時薪看似是最低工資制度的兩個數字,背後牽動的是未來要採取「以雇主為核心」還是「以勞工為核心」的勞動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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