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科被控圖利建商,7/13一審宣判。新竹縣政府提供
震驚全國的新竹縣「竹北天坑案」,新竹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新竹地方法院今天(7/13)下午4點將一審宣判,根據目前制度,若被依貪污罪論刑,一審就須停職;但若依圖利罪判決,須等到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有罪才要停職。也因此,這場審判也會間接牽動今年底選戰。
新竹縣選委會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如果縣長被依貪污罪論罪,儘管任期只剩下5個多月,仍須立刻停職,改由內政部派人代理縣長職務,這跟新竹市長高虹安的涉訟模式相仿;但若是依圖利罪判刑,則須二審判決有罪才會停職,楊文科有機會可以繼續將最後5個多月的任期做完。
另外,新竹縣選委會也表示,依據地制法第82條規定,停職縣市長的剩餘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也就是副縣長代理到該屆任期屆滿為止。換言之,將由新竹縣第一副縣長陳見賢代理。
本案是因竹北市的「豐采520」建案,周邊地區在2023年4月27日發生特斯拉電動車掉入坑洞案,引發各界關注,檢調單位追查,從2022年4月起,該建案周邊道路及基地內部共發生8次崩塌與天坑事件(其中外部坍塌達5次)。楊文科被新竹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起訴,並建請具體求刑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