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現場。吳馥馨攝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間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符合第2批退稅資格者,將於今年10月30日撥入其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
適用第2批退稅者為今年6月1日以前以二維條碼申報、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之退稅案件,經核定為退稅案件者;但不含5月11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
中區國稅局表示,若民眾在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沒有填寫退稅帳號,將無法直接撥入帳戶退稅;為使民眾快速、安全取得退稅款,國稅局已於近日主動寄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請收到該同意書的民眾儘速填妥後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於同意書所載期限內郵寄、傳真或遞送回復,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劃撥入民眾指定帳戶,安全又便利,也可避免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退稅憑單遺失及忘記兌領等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