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發表新書。李政龍攝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去年7月26日大罷免投票日,涉公開亮票給媒體拍攝,違反選罷法遭訴。台北地院今宣判,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趙今回應,有想說要不要乾脆關55天算了。
趙少康自嘲,自己什麼都做過,沒坐過牢,但還是會再跟律師研究,檢察官與自己還要不要上訴也都還不確定。
「法官這樣判已經很重」,趙少康受訪表示,林青霞也有亮票,後來解釋次把票吹乾,所以不起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官判的輕重每個人感受不同,但對林青霞很公平,為何自己被判拘役,林沒事?
趙少康說,亮票就是不對,但到底是罷免票,自己的立場之前大家也都知道,媒體要拍也是好意,是鼓勵大家投票,選務人員說要折疊,就印過來了,怎麼折?
趙少康也提到,立法院正副院長與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非亮票不可,該亮不亮?後果是什麼?立法院與內政部也可以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