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指她針對電鍋貪汙案提案修法方向與法務部、綠委一致。資料照 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法,貪污金額新台幣5萬元以下可免除其刑,但遭批評。翁曉玲今(4日)在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表示,她的主張與民進黨立委、法務部提案修法方向一致,盼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認為批評者只罵她是雙標。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表示,昨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針對清潔隊員所犯「電鍋貪汙案」,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相關修法內容,卻遭綠媒引述林智群律師的貼文,要替貪汙犯除罪化。
翁曉玲說,除了她本人提案修法「貪污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外,包括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等民進黨立委,和鄭銘謙部長都有提出相關修法。未來只要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情節輕微,所得利益在五萬元以下,可減輕其刑或免除其刑。
翁曉玲指出,目前法務部已經將《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案,送到行政院且審竣完畢,準備送立院審查。換言之,藍綠立委和法務部修法方向均一致,認為貪污情節輕微,但現行處罰卻相當的重,這種「情輕法重」的情況,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以及《憲法》的「比例原則」。
翁曉玲表示,個人提出修法後,卻遭綠媒、親綠律師栽贓、扣帽子稱,把「貪污除罪化」,根本就是造謠、雙標。翁曉玲特別強調,個人提出修法方向和內容,跟綠委、法務部所提的方向和內容幾乎一致,都是不忍看到清潔隊員基於善意,將殘值僅32元電鍋,送給拾荒老婦,而觸犯貪污罪;即便法官歷經四次減刑,最後仍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
翁說,當立法者希望從法的方面解決「情輕法重」的問題,卻被綠媒、親綠的林智群大律師雙標曲解,完全沒看清楚修法內容,令人感到遺憾!翁曉玲呼籲行政院盡速將修法送立法院審查,國民黨團希望在本會期能夠完成修法。
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將殘值32元電鍋送拾荒老婦,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的清潔隊員案件,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後,立法院立即亡羊補牢,除了翁曉玲提出修法外,她也提出修法,不知林智群律師為何「單挑」翁曉玲?同時,綠委賴瑞隆、陳冠廷和莊瑞雄也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