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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小被吸毒酗酒父拋棄!兒出招聲請「免扶養」 一審裁定月付1500元

    2026-09-14 15:20 / 作者 侯柏青
    一名父親未盡扶養之責,法院裁定兒子只須月付1500元扶養費。示意圖。取自Pexel
    一名酗酒和染上毒癮的父親會家暴妻子,長期離家後入獄,因而和妻子離婚,完全沒對獨子盡扶養責任,連兒子結婚生子都置之不理。父親近年生病住院,兒子認為父親只是「存在血緣的陌生人」,緊急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費。一審南投地院認定,父親確實虧欠兒子,但考量父曾短暫養兒兩年,裁定兒子仍須負擔10%,須月付1552元。可抗告。

    據了解,這名失職父親今(2026)年過年期間突然昏迷住院,一直昏迷到5月初才清醒,迄今沒辦法工作賺錢,連住院的費用都是靠社工協助申請補助,未來靠誰來養,成為重大考驗。

    兒子向法院聲請主張,父親不但酗酒吸毒,還會家暴媽媽,完全沒有照顧或扶養過母子倆,他自小生活在外公家,學費、生活費全由外公、媽媽和舅舅分擔,父親不但沒付一毛錢,逢年過節也不曾探望或聯絡,連他結婚生子都沒現身,父子倆只是「存在血緣的陌生人」。

    兒子認為,父親沒有正當理由就遺棄他,從沒參與過他的成長,而且他目前的薪水只夠勉強維持生計,無力負擔父親的生活費,要求法院裁定免除或減輕法律上的扶養義務。

    這名父親則大方同意兒子的要求,他告訴法官,目前自己和女友同居,由其他人接濟度日,雖然自己只有一個兒子,但不要求兒子扶養。父親表示,當年妻子生完小孩後就回老家居住,他曾短暫給妻子每月1萬多到2萬多不等的生活費。他也吐露,自己曾帶走兒子扶養兩年,直到坐牢才將兒子交還妻子,他在獄中和妻子離婚,後來就不清楚兒子由誰照顧。

    法院查出,這對夫妻在1990年結婚,2011年協議離婚,當初約定由母親承擔兒子的一切權利義務。至於現年61歲的父親生病住院,直到今年7月才出院,他在2024年度沒有任何所得收入,財產總額是零,勞保也早在30多年前就退保,確實無法自理生活,有權討扶養費。

    而母親出庭護子,證稱婚後曾被家暴,她當年趁老公在睡覺,帶兒子逃到祖父母家,老公對母子倆不聞不問。直到有一次,她揹著兒子去上班,老公想看兒子,她順勢將兒子交給老公扶養了1、2年。後來,老公吸毒被抓,她只得將兒子接回家扶養,同時離婚。她撇清說,前夫完全沒有給過贍養費、扶養費。

    法官認為,這名父親空口說有給過贍養費,卻拿不出任何佐證,但父親雖然不負責任,但考量他曾照顧兒子約1、2年,不符合「完全免除」扶養義務的條件,只能減輕。

    法官審酌,兒子在未成年需要照顧和經濟協助時,父親完全缺席,如果要求兒子負擔全部扶養費用,實在是強人所難,不符合事理。

    法官審酌兩造經濟狀況,認為父親現年61歲,名下財產為零,兒子名下有一輛舊車,年收入不超過54萬,勞保月投保薪資為29500元。法官計算發現,兩人2024年度收入總額,低於行政院主計處痛季的平均家戶收入水準,至於衛福部公布的最低每月生活費則為15515元,應該以此為基礎,計算扶養費。

    法官東扣西算後,認為父親只照顧兒子兩年,離婚後更完全在兒子的成長過程中缺席,將兒子的扶養義務減輕到10%,日前裁定兒子每個月只需負擔1552元。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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