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交保離開時,面露微笑。資料照。呂志明攝
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已更名孫健豪),去年6月16日凌晨與經紀人朱翊銘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夜店區,檢警獲報後在2人住處查扣到匕首、彈頭、空包彈及火槍等物品,2人最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不過這些物品經鑑定後均無殺傷力,且非法條所規範的管制物品,因此將2人處分不起訴。
不過當警方前往朱翊銘家中執行搜索時,朱卻打傷執勤的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的鍾姓偵查員,檢察官認為朱男涉犯妨害公務罪,依法起訴。
孫安佐經紀人朱翊銘聲請法院提審遭駁回,他遭警方帶回時狂喊沒有攻擊警察。資料照。侯柏青攝
去年6月間,孫安佐的經紀人朱翊銘先是預告會現身信義區,去年6月16日凌晨2人露面時,朱男帶了瓦斯火槍,兩人還一度想要測試,當下,孫安佐未回應媒體提問,朱男事後解釋瓦斯火槍是孫安佐最近想研發的物品,接下來會舉辦拯救世界的活動,來展現這陣子研發的火槍及冷兵器成果。
警方在事先掌握訊息後,到場全程監控,沒有發現朱翊銘將瓦斯火槍拿出展示或點火操作,為了釐清是否涉及不法,警方去年6月17日晚間請朱男到案說明。朱男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你們可以想像他就是一個大型打火機,沒有殺傷力,不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的管制範圍,它絕對是合法的,它沒有傷殺力」。
為了釐清這把火槍是否有殺傷力,警方報請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姜長志指揮偵辦,案由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而為了保全證據,去年6月19日檢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孫安佐、朱翊銘的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匕首1支、彈頭17顆、PAK空包彈20顆、改裝火焰槍槍身1支、戰術腰包1個、不明粉末1包(內含2小包)、改裝鐵罐1組、瓦斯罐2罐。
孫鵬替兒子孫安佐辦交保。資料照。侯柏青攝
檢警同時將2人約談到案,其中朱翊銘因涉嫌打警察被上銬,他不服聲請台北地院提審又遭到駁回,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孫安佐30萬元交保,由父親孫鵬前往北檢辦理交保,至於朱翊銘則諭知3萬元交保,
檢警同時將查扣的物品鑑定,鑑定結果,全都沒有殺傷力,或是未列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告的主要組成零件,其中針對火焰槍的部分,檢察官特別多次送往中央警察大學及法務部調查局等國內各專業翁定單位進行鑑定,結果均難以鑑定該火焰槍是否具有殺傷力,無從認定是否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定的管制槍械。
檢察官最後認為2人罪嫌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