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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7刀砍死室友!老翁辯「只想嚇唬對方」不是殺人 法官一句話擊倒他

    2025-06-26 16:49 / 作者 侯柏青
    萬華老翁陳進財(中,白髮者)涉嫌狂砍顏姓室友297刀致死,他出庭強調沒有要對方死。侯柏青攝
    69歲男子陳進財積欠二房東顏姓盲翁7、8萬元,顏討債時,陳男拿出剪刀、菜刀狠砍297下,導致顏翁丟命,全案由國民法庭審理。台北地院今天開延押庭,他承認殺人但否認想讓對方死,大聲強調只是想嚇唬對方,還反嗆死者先出手攻擊。法官當庭質疑「如果只是嚇唬人,為什麼要砍200多刀?」他一時語塞,弱弱地回應說「如果對方沒攻擊,我也不會砍這麼多刀….」

    陳進財今天出庭時身形瘦弱、步履齟齬,完全看不出來有能力砍人297刀,但檢方的調查結果卻非如此。

    檢方查出,陳進財和盲胞顏翁都屬弱勢族群,陳男以便宜價格向二房東顏翁分租房子,兩人原本相處融洽,但陳男因沉迷賭博,把每月2萬多元的社會補助賭光,遲遲不願償還積欠顏翁的7、8萬元。顏翁去(2024)年6月9日清晨又向他催討,陳男一怒之下,拿起剪刀刺顏翁38下,另拿出兩把菜刀砍殺258下,共計殺了297刀。

    他案發後丟掉血衣、凶器和手機,坐火車逃回老家新竹,後來他自認難逃法網,因此打電話自首。陳男一開始接受偵訊時自認不會被判死,還問檢察官,「我會被關到老死嗎?」檢方將他依殺人罪聲押獲准並起訴,法院一路羈押迄今。

    由於陳男的羈押期將在下月6日屆滿,北院今天開延押庭調查,法官問他是否認罪,他當庭承認有殺人的客觀事實,但沒有致人於死的犯意(只承認傷害致死罪)。

    陳進財在新竹城隍廟附近自首,他身穿羽絨服蹲在地等警方到來。資料照。翻攝網路

    法官請他再講清楚一點,陳進財描述,「我承認有殺人,但沒有要他死,也不曉得他會死。當時是他先講話逼我的,而且是他先出手推我,你看,我跌倒的傷疤還在,我後來才會去廚房拿剪刀、菜刀。」法官問他說「你拿那些東西要幹嘛?」他解釋,「我拿剪刀的時候,沒有想要殺他,當時是他推我,我不想要他再推我,所以拿剪刀來防身,可以嚇唬嚇唬他。」

    法官高分貝質疑,「如果只是嚇唬對方,頂多揮砍1、2刀就好,為什麼要砍到200多刀?」陳進財愣住,想了一下說,「我也知道讓人家死,只要砍1、2刀就夠了,當時他如果沒有攻擊我的話,我也不會砍這麼多刀了,而且剪刀和菜刀上應該也有他的指紋。」

    檢察官當庭表示,陳進財在案發後有丟掉手機的事實,而且「居無定所」,顯有逃亡事實,建請法院續押。

    由於檢方主張他「居無定所」,法官遂問他如果離開看守所要住哪裡?

    陳進財強調他絕對有地方住,「社會局會幫我找房子,我也可以住在庫房(同音),傳票也可以寄到那裏去」法官狐疑地問,「不用申請就可以住進那裏嗎?」他堅定的說,「只有低收入戶才可以,要有證件,我是一級的,所以不用申請。找到房子之前,社會局的庫房可以先讓我打地鋪,一個庫房可以擠四、五個人,社會局之後就會幫我找房子。」

    但法官另問到,「你逃亡時為什麼要丟掉手機?是不想讓人家找到你嗎?」陳男被問到語塞,慌忙解釋說,「我不是故意掉手機的,我是不會關機,那時候手機一直響,我感覺很煩,而且有兩個路人一直問我為什麼不接電話,我一氣之下就丟掉了。」法官仍未放過他,繼續問「你到底為什麼不接電話,是不想讓人家找到你嗎?」陳進財沉默不語,小小聲地回答「對」。

    由於羈押期將在下月6日屆滿,法官諭知合議庭將評論後裁定,陳進財還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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