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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殺馬國女大生「法官認定自首」改判18年10月!陳柏諺4度膜拜感謝

    2025-03-20 11:08 / 作者 陳泓儒
    男子陳柏諺被控殺害馬來西亞國女大學生案台北高等法院開庭。廖瑞祥攝
    男子陳柏諺前年10月冷血勒殺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他狡辯「加工自殺」還拋出「冥婚」想法,一審、二審皆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柏諺再提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二審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發回更裁。今(3/20)早更一審改判陳柏諺18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案情,2022年4月29日,陳柏諺在IG上認識外型亮眼的蔡女,兩人在同年10月3日開始頻繁對話,10月7日首次一起用餐。不過,他在10月13日凌晨為贊助蔡女創業,用「一卡通MONEY」電支帳戶,以LINE PAY轉給她9萬9999元,天亮後陳柏諺反悔討債,蔡女拒絕還錢,陳柏諺趕到蔡女租屋處,用右手徒手掐她頸,左手則拿起床邊的粉色玩偶遮住其臉部、眼睛,右手猛力掐死對方。

    陳柏諺犯案後自行開車回租屋處,還打電話和傳簡訊告訴陳父想尋短,警員打電話聯絡他時,他辯稱是「開玩笑」,等警方破門而入後發現他躺在床上,旁邊還有散落藥物,他告訴警察「我殺人了」、「掐死了」、「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

    全案在一審時,陳柏諺向法院瞎掰說,是受蔡女之託才殺害對方,他更表示想跟蔡女「冥婚」,還說會念心經想她,但法官不採信,判處無期徒刑,陳柏諺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二審時,他不再找藉口全認罪,但他表示父母已籌250萬元希望和家屬和解,希望法院改判15年以下,讓他可以回家照顧父母。不過,家屬委任律師當庭拒絕,檢察官則求處死刑。

    二審法官則認為,一審已囑託台北馬偕醫院對陳柏諺進行量刑前調查及心理衡鑑,考量被告和被害人關係、犯罪動機手段及回歸社會可能性等因素後,最後量處無期徒刑,量刑應屬允當。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畢竟自首,下級審為何認定無悔過之意?因此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開庭時,檢方、律師都仍要求陳柏諺判處死刑。不過,陳柏諺認為自己有自首,因此想減為有期徒刑。陳柏諺稱自己有看過精神科,只是原因忘記了。當時是因為蔡女說一句、他回一句,才動手殺人,對此他也很遺憾,認為自己衝動而釀下大錯,相當不應該。

    告訴代理人則認為陳柏諺並非真心悔過,一開始先說是受蔡女囑咐才殺害,又曾改口是「過失致死」,最後才說出實話,認為陳柏諺並未節省司法資源,不符合自首要件。

    最終,更一審法官認為,考量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因此從無期徒刑,改判為18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再上訴;陳柏諺聽完判決後,馬上將雙手合十,對法官4度膜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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