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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滅門2-2】拒見律師、拒鑑定、聲請小孩對質! 吳龍滿暴走:誰指證叫他們來

    2026-09-21 20:05 / 作者 侯柏青
    吳龍滿殺人後態度蠻橫,硬要被害人兒子出庭對質。資料照。民眾提供
    高雄「鬼鄰」吳龍滿當2幼子的面殺死樓上的羅氏夫婦,一、二審判2個死刑,但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9/21)天開庭,吳龍滿驚爆「拒見律師團」,連自家律師團聲請「量刑鑑定」也拒絕,但他竟故技重施要求目擊的兩名小孩到庭作證,還蠻橫表示「誰指證我的,就要來跟我對質。」檢察官心痛打臉,強調孩子身心遭受重創,建議法院駁回以免喚起傷痛,被害家屬委任律師也表明強烈反對。

    背兩死刑最高法院發回

    調查指出,吳龍滿長期不滿住處深夜傳出不明聲響,懷疑住在14樓的羅姓夫婦一家子製造噪音,他在2023年9月15日早上7點拿著刀子步行上樓尋仇,趁兩名幼子在門口穿鞋的機會闖入羅家,先5刀殘殺在客廳的羅妻(35歲),再闖入主臥室8刀刺死還在床上睡覺的羅夫(36歲)。

    吳龍滿犯案後逃往屏東被逮,應訊時堅不認罪。一審國民法庭審理時,他行使緘默權,最終被判兩個死刑;二審他囂張要求傳喚目睹過程的兩個小孩作證,引發喧然大波後遭拒,他也拒絕作精神鑑定,合議庭維持兩個死刑。但最高法院仍給他一線求生希望,認為應做精神鑑定、應釐清孩子證詞可信度及動機等,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吳龍滿殺人後逃逸被逮,他在法院嗆檢察官瞎編故事。資料照。民眾提供

    高雄高分院今天首度開庭,法官先解釋本案是依職權上訴、原審律師團上訴,吳龍滿不耐煩地說,他又沒有上訴,原本二審的審判長可以作證,「我上訴幹嘛哩。」法官詢問辯護人有沒有跟他溝通過?律師團尷尬表示,「我們三位都被『拒絕接見』,沒機會當面溝通,現在是法院『指定辯護』。」

    他抬法律「誰指證我,就來對質」

    吳龍滿殺死羅氏夫婦,原審他居然聲請傳喚目擊者、羅氏夫婦的兩名幼子作證,引發輿論撻伐,法院最終認為幼子的警詢和偵訊筆錄具可信度,沒必要找兩人出庭,駁回聲請。但吳龍滿毫不怯場,今天出庭再和法官論戰。

    法官表示,律師團在之前的書狀已經表明同意兩名幼子筆錄的證據能力,吳龍滿本人在法庭上也沒有反對,為什麼今天又繼續爭執這件事?律師團表示,這是最高法院發回的意旨之一,只是因應最高法院的要求,必須查證小朋友的證詞,但要如何調查將再具狀陳報。

    法官單刀直入地問吳龍滿,他之前曾同意,現在為什麼又要聲請幼兒出庭?吳龍滿冷冷地說,他只是要求證人對質。法官驚訝地說,「你的意思是不是,讓兩個小朋友到庭跟你面對面對質?」吳龍滿似乎察覺到不妥,他雖然絕口不提小孩子,卻面露凶光地說,「是誰我不管,總之指證我的人,依照法律,就要跟我對質不是嗎?」

    吳龍滿犯案後騎車逃亡屏東,警方南下逮捕。資料照。民眾提供

    檢察官、被害家屬律師:根本沒必要

    法官轉頭詢問檢察官和被害家屬委任律師的意見,檢察官沉重表示,未成年子女在眼前看到父母被殺害,已經承受了深深的創傷,讓他們來交互詰問,不就是再次提起傷痛嗎?被害家屬委任律師也當庭強調,兩個稚子已經身心重創,而且身心科醫師之前已經出具證明,證實他們不適合出庭,況且檢察官蒐集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就是吳龍滿犯案,實在沒必要安排孩子出庭。

    吳龍滿的律師團則緩頰說,這次會提出聲請是因為最高法院發回時,有特別在判決的第8頁指明這點,如果對造律師認為不適合,也可以請醫院開診斷證明確認,也是一種處理方式。

    法官再次問吳龍滿意見,但他態度強硬地回嗆,「他們(小孩子)說了算嗎?我不同意喔…他們之前指證我殺人就沒問題嗎?他們拍賣了我的房子拿走100萬賠償金,之後可能還有幾千萬的賠償金…憑什麼?憑法院一句話,他們就不可以作證了嗎?只要指證我,法律規定他們就是得來作證。」

    法官詢問被害家屬律師,孩子在哪間醫院就診,再次問吳龍滿「你確定要聲請孩子作證嗎?」他不耐煩地說,「我只請求證人出庭,證人是誰我不知道啦。」

    吳龍滿被判2個死刑,迄今不認罪。資料照。民眾提供

    辯方主打「量刑鑑定」,吳龍滿打臉

    法官將吳龍滿的主張記在筆錄上,另表示辯護人聲請要重新做精神鑑定,但一審已經送過精神鑑定也請醫師到庭,為什麼有必要重新鑑定?律師團當庭更正說,辯方要捨棄精神鑑定也不爭執犯案時的責任能力,現在要聲請的是「量刑鑑定」,事實上,一審找過屏安醫院作量刑鑑定,但仍有不足,還是有重新鑑定的必要。

    法官表示,之前有先問過幾家醫院,律師團主張要「留置鑑定」,就是希望能讓醫院和吳龍滿建立長期的關係,讓吳龍滿願意開口,但法院問過台大醫院,台大卻表示沒有病房可以留置。

    法官當庭問吳龍滿,這次願不願意接受量刑鑑定?他馬上發話拒絕,還聲稱之前去屏安醫院鑑定時,曾被心理師告恐嚇威脅,經驗很不好。法官則告訴他,這次沒有打算送屏安醫院,況且心理師也根本沒有說要提告他.....法官提醒他,最高法院雖然認為要送鑑定,但他並不需要違背自己的意願,去配合醫院的晤談或陳述。吳龍滿點點頭表示明白,但他斬釘截鐵地說,「我就是不同意」。

    檢察官強調,不必送到台北鑑定,因為太遠了,希望可以選擇離法院近一點的醫院,這樣也方便戒護。

    吳龍滿的殺人鐵證俱在,但他仍否認殺人。資料照。民眾提供

    鑑定醫院落在哪,法院傷腦筋

    法官突然說,之前法院曾詢問草屯療養院,院方表示可以配合進行留置鑑定,但必須在吳龍滿有意願且配合的情況下,才能出具正式鑑定報告;法院也另外詢問彰化基督教醫院,但對方尚未承接過留置鑑定的案例,是否能做,必須等人犯送來才能確定;法院也曾致電嘉南療養院,但對方回覆已經滿額,無法再承接。

    法官說,其實高雄凱旋醫院是最適合的地點,他們也能做留置鑑定,在戒護上也比較方便,檢察官當場建議法院再次確認凱旋醫院是否有意願鑑定。法官思考後說,將正式函詢草屯、台大及凱旋醫院釐清意見,但吳龍滿的律師團又有異見,希望也問問北部的八里療養院、萬芳醫院,確認是否有意願承接。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則表示,希望法院能就近選擇凱旋醫院鑑定,至於被告律師團提出的八里療養院及萬芳醫院等選項,家屬律師則打臉,強調不同意。

    檢審辯當庭七嘴八舌的討論,到底要把吳龍滿送去哪間醫院鑑定,但法官問吳龍滿意見時,他仍堅決表明「不同意」,還強調「不會見鑑定醫師」。法官不理他,表示函詢醫院後再做決定,本案改定11/2上午10點再開庭,諭知吳龍滿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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