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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殺馬國女大生陳柏諺判無期還未定 最高院以這理由發回更審 

    2024-11-08 12:22 / 作者 呂志明
    男子陳柏諺被控殺害馬來西亞國女大學生。資料照。廖瑞祥攝
    男子陳柏諺前年10月冷血勒殺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他狡辯「加工自殺」還拋出「冥婚」想法,一審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陳柏諺認為量刑過重上訴二審後全盤認罪,並強調爸媽已籌250萬元想和解,台高院仍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不服又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但卻未敍明為何不減刑,因此有判決理由不完備的情事,日前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2022年4月29日,陳柏諺在IG上認識外型亮眼的蔡女,兩人在同年10月3日開始頻繁對話,10月7日首次一起用餐。不過,他在10月13日凌晨為贊助蔡女創業,用「一卡通MONEY」電支帳戶,以LINE PAY轉給她9萬9999元,天亮後陳柏諺反悔討債,蔡女拒絕還錢,陳柏諺趕到蔡女租屋處,用右手徒手掐她頸,左手則拿起床邊的粉色玩偶遮住其臉部、眼睛,右手猛力掐死對方。

    陳柏諺犯案後自行開車回租屋處,還打電話和傳簡訊告訴陳父想尋短,警員打電話聯絡他時,他辯稱是「開玩笑」,等警方破門而入後發現他躺在床上,旁邊還有散落藥物,他告訴警察「我殺人了」、「掐死了」、「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

    全案在一審時,陳柏諺向法院瞎掰說,是受蔡女之託才殺害對方,他更表示想跟蔡女「冥婚」,還說會念心經想她,但法官不採信,判處無期徒刑,陳柏諺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二審時,他不再找藉口全認罪,但他表示父母已籌250萬元希望和家屬和解,希望法院改判15年以下,讓他可以回家照顧父母。不過,家屬委任律師當庭拒絕,檢察官則求處死刑。

    二審法官則認為,一審已囑託台北馬偕醫院對陳柏諺進行量刑前調查及心理衡鑑,考量被告和被害人關係、犯罪動機手段及回歸社會可能性等因素後,最後量處無期徒刑,量刑應屬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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