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9日,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聆判;法院認定其發動內亂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韓聯社/路透社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害拘留案迎來終審結果,南韓最高法院今(7/9)日台灣時間下午1時,就尹錫悅涉嫌特定妨礙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等罪嫌召開上訴審宣判,採即時直播方式公開審理。最終大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7年定讞,刑度較一審增加2年,但仍低於內亂特檢組求處的10年徒刑。
根據《韓聯社》報導,尹錫悅被控在2025年1月3日,高位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公搜處)持法院逮捕令前往總統官邸執行拘提時,涉嫌指示總統辦公室警護處警衛人員築起「人牆」,阻擋公搜處執法人員進入官邸,妨害執行公務;另因宣布緊急戒嚴時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也被控侵害9名未能與會國務委員的戒嚴審議權,涉犯濫用職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等罪。
此次上訴審判,尹錫悅並未出席,因依南韓現行法規,被告沒有出席最高法院上訴審的義務。大法院第三庭認定原審判決無誤,駁回尹錫悅及特檢組提出的上訴與抗訴,維持二審7年有期徒刑判決。這也是「12·3緊急戒嚴事件」發生583天後,南韓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錫悅所涉案件作出終審判決。
全案起於尹錫悅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下令戒嚴軍進入國會及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中選會),因此被國會通過彈劾。由於他三度未回應公搜處傳喚,公搜處與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於2025年1月3日首度執行逮捕行動,但因總統官邸警護處築起「人牆」頑強抵抗,導致拘提失敗;同年7月,尹錫悅遭負責調查內亂案的獨立檢察組(特檢組)羈押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今年1月16日一審認定尹錫悅大部分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今年4月,首爾高等法院二審除維持原有有罪認定外,也將一審判決無罪的部分改判有罪,將刑度提高至7年。雖然尹錫悅方面及特檢組均不服判決,分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及抗訴,但最終皆遭駁回,7年徒刑正式定讞。
此外,根據《YTN News》報導,針對妨礙公搜處執行逮捕令相關案件,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同日也作出一審判決。前總統官邸警護處處長朴鍾俊因相關罪嫌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前警護處次長金成勳判處5年有期徒刑,前警護處警護本部長李光宇(音譯)則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法院考量3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當庭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