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示意圖
高雄市後備指揮部一名已退伍的邱姓中士,任內支援主計業務期間,竟利用職務之便竊取金融卡並用同事帳密,在短短14分鐘內突破多層管控機制,將60萬元公帑匯出轉作期貨投資。案經查獲後,高雄地檢署認定其涉犯貪污、竊盜及偽造文書等罪,雖已返還款項,仍因犯後多次狡辯、態度不佳,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26歲邱姓男子於民國114年1月至9月間,在高雄市後備指揮部支援主計會計相關業務,負責經費核銷、傳票登打及代理出納等工作,具備接觸金流與系統操作權限。
檢方調查,邱男於同年9月4日趁主計主任未注意之際,竊取其保管之金融卡,並利用事先掌握的同事及長官帳號密碼,在短短14分鐘內,依序登入出納、審核、核定及放行等四層系統,違反「各層權責不得由同一人操作」規定,偽造相關核准流程。
隨後,邱男將60萬元公款匯入一名友人的郵局帳戶,再轉入兩人共同操作的期貨帳戶進行投資,直到出納人員返回辦公室,發現帳務與傳票資料不符,始揭發異狀,全案因此曝光。
檢方進一步查出,邱男疑因投資失利欠下債務,鋌而走險挪用公款,偵辦過程中,邱男起初否認犯行,辯稱「系統卡頓、操作錯誤」,隨後又改口稱是為協助有輕生念頭的女性友人周轉資金,但檢方調閱對話紀錄,發現其曾要求對方提供帳戶資料,並提及資金匯入安排,說詞前後矛盾。
檢方認為,邱男雖於案發後已將60萬元返還,但行為已嚴重侵害公款安全及公務體系信任,且對犯罪動機仍試圖合理化,難認有悔意,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量處適當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