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想性侵女服務生,最終因不舉而失敗。示意圖。本報繪製
新北1位陳姓怪手司機,跟在KTV上班的女子本為好友,想不到某日陳男竟將女服務生帶回家,囚禁約12小時還毆打、意圖性侵,最後是因無法勃起才未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處陳男1年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陳男與女服務生原為朋友。2021年1月時,陳男先是到女服務生工作地點唱歌,隨後表明要送她回家,2人搭同一輛計程車離開。想不到陳男上車後,竟只報了自家住址,且抵達自家後,便把女服務生帶下車、強行拖回家。接著陳男不但搶走女服務生手機,還將她全身衣物脫去,不僅毆打對方,並把人囚禁在住處,造成左側耳膜破裂、頭皮、左臉部及左眼眶周圍多處挫傷等全身多處受傷,陳男還放話「妳以為我不敢強X妳」,接著便想非禮女子,壓在女服務生身上,還咬傷女服務生小私密處。因女服務生不斷反抗,加上陳男疑似因酒後無法勃起,最終才無得逞。
翌日早上7時左右,女服務生趕緊說自己身體不適,若不去醫院檢查恐怕有生命危險,陳男才帶她去醫院,她並趁就醫時拜託護理師幫忙報警,全案才曝光。
法院開庭後,陳男辯稱確實有跟女服務生一起回家,但並無性侵對方的意圖。庭上他還反咬女服務生喝醉後對他發脾氣,把他打傷,甚至將家中物品摔爛。陳男還說:「女服務生本就有裸睡的習慣,絕無動手脫衣或性侵。」
不過,由於醫院的生物跡證,女服務生的貼身衣物、私密處等多個部位都有驗出男性DNA,與陳男相符,且女服務生確實全身多處受傷,法官審酌證據後,不採信陳男的說法,最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陳男1年10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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