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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家鐵板燒「鱈魚」標示不符挨罰 大埔、人从众都上榜

    2023-07-25 16:16 / 作者 胡順惠
    14家鐵板燒鱈魚標示不符。食藥署提供
    鐵板燒料理深獲國人喜愛,食藥署今(7/25)日表示,共稽查187家年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者,發現14家鱈魚品名標示不符規定,其中不乏大埔鐵板燒、人从众等知名連鎖品牌,累計共罰51萬元,當下要求業者立即改正。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者稽查專案」,其中以鱈魚品名標示不符規定違規佔最多;副署長林金富說明,目前規定「鱈形目」的魚種才能標示為鱈魚,有2種魚常被誤標為鱈魚,像是「圓鱈」屬鱸形目,俗稱智利海鱸、「扁鱈」屬鰈形目,俗稱大比目魚,雖然通俗名稱都有鱈字,但非屬鱈形目,不可標示為鱈魚,不然就有誇大不實疑慮,可依法罰4至400萬元。

    此次稽查187家,標示有問題裁罰14家,總計罰51萬元,林金富進一步表示,雖然違規率低於10%,未來仍加強宣導業者力度, 扁鱈就是大比目魚,寫鱈魚不合格,除餐飲業者也會到通路商、傳統市場加強輔導,未來會針對餐飲業者做稽查專案,看輔導成效。

    林金富透露,14家違規中,1家應標示未標示罰3萬元、11家標示不符罰4萬、2家業者規模小減半罰2萬;大埔鐵板燒民生西路店品名不符罰4萬元,人从众厚切牛排基隆愛三店標示不合格減半罰2萬元。

    食藥署提醒,鐵板燒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清楚而使消費者誤解為「鱈魚」,將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另業者製備流程應符合衛生安全,倘供應餐食不符衛生標準者,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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