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其邁受訪回應中聯油品問題。施書瑜攝
中聯致癌油事件引爆食安危機,高市府日前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市長陳其邁提出《食安法》修法建議,主張建立風險分級、強化業者通報及即時追溯,重大或跨縣市事件由中央統籌,24小時內發布一致管制措施。
陳其邁表示,這次事件凸顯重大食安事件若涉及跨縣市流通,中央與地方必須建立更明確的權責及一致的處置機制。高雄市建議以行政院版修正草案為基礎,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依業者規模、市占率、產品流通範圍及可能危害程度,決定中央或地方主責;若屬重大或跨縣市事件,應由中央統籌,並在24小時內發布全國一致的管制產品、批號及處置原則,地方政府則同步執行稽查、封存、下架及回收。
陳其邁也主張明確區分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與「行政處置」,參考歐盟制度精神,建立常設且具獨立性的食品安全科學評估機制,由專業機制判斷風險程度、受影響族群及科學不確定性,再由食藥署及地方政府依法執行管理,讓科學判斷與行政決策各司其職。
此外,針對食品業者查證及通報責任,陳其邁認為也應進一步強化,業者一旦發現產品不符規定,或有合理理由懷疑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就應立即停止相關製造、加工及販售,並辦理回收及通報,不得以過去檢驗合格或等待複驗為由延後處置。
在產品追溯方面,陳其邁則建議將現行「保存紀錄」進一步提升為「即時追溯及預警」,由中央整合進口、製造、倉儲、檢驗、電子發票及下游銷售等資料,針對高風險原料及大型業者建立即時電子申報機制,讓中央與地方能快速掌握原料來源、產品批號、製成品及下游流向,縮短食安事件發生後的追查及控制時間。
陳其邁強調,未來面對重大食安事件,應建立專業機制負責科學判斷、中央負責跨區域統籌、地方負責現場執行、業者負責源頭查證及主動通報的完整架構,再透過即時資訊平台支撐追查與決策,避免重大食安事件發生後出現資訊不同步、處置標準不一等問題,進一步提升全台食品安全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