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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金屬超標!桃園彭園「竹笙」鎘爆量2.5倍、2款韓幼兒食品也中鏢

    2026-05-20 14:19 / 作者 游騰傑
    桃園彭園會館販售的「竹笙」遭驗出重金屬鎘超標。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20)日公布「115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1至3月執行結果,共抽驗110件食品,發現3項產品重金屬含量不符規定,包括桃園彭園會館販售的「竹笙」,以及由普麥斯有限公司輸入的兩款韓國嬰幼兒食品「BEBECOOK幼兒初食海苔酥-海味蔬菜」與「BEBECOOK初食拌飯香鬆奶油香菇鮮蝦」。

    食藥署表示,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監測市售食品中的重金屬含量,並依歷年監測結果、法規修正、環境監測數據及國人飲食習慣,滾動式調整年度抽驗食品類別與檢驗項目。此次115年度1至3月共完成110件食品抽驗,包含14件食米及其他穀類、41件蔬果植物類、16件水產品、2件禽畜產品、13件蛋品及其加工品、4件嬰幼兒食品、2件堅果及油籽類、1件食用油脂、4件罐頭食品、1件飲料類、2件果凍及果醬、2件乳品、3件盛裝飲用水、4件冰塊及1件食鹽。其中2件嬰幼兒食品及1件竹笙檢出重金屬超標。

    不合格產品中,桃園彭園會館販售的「竹笙」檢出重金屬鎘5mg/kg,超過限量標準2mg/kg。食藥署指出,供應商「宏萬股份有限公司」無法提供產品來源資料,且妨礙衛生局調查,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3萬元。

    另外,普麥斯有限公司輸入的「BEBECOOK幼兒初食海苔酥-海味蔬菜」,檢出重金屬鎘0.493 mg/kg、鉛含量0.066 mg/kg;「BEBECOOK初食拌飯香鬆奶油香菇鮮蝦」則檢出鎘0.133 mg/kg,均不符合規定。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倘「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或「對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指出,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強調,將持續規劃執行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倘經抽驗與規定不符者,則移請產品所在地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稽查輔導對象,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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