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1)日公布「115年度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稽查結果」。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11)日公布「115年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稽查結果,一口氣查獲2件貯存逾期食品,分別為「馬可先生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仁德廠內存放逾期8天的「超麥麵包粉」,以及「君達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存放逾期9天的「濃縮橙汁調飲」。儘管兩家業者皆未開封,仍依法各裁處新台幣6萬元。
食藥署表示,此次規劃「115年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春節應景食品之製造業、餐飲業,以及年貨大街與年節食品販售業等三大類型進行稽查與抽驗,以全面把關春節應景食品,共同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本次共查核498家業者(製造業83家、餐飲業122家、年貨大街或年節食品販售業293家),發現部分業者GHP(良好衛生規範)缺失,如作業環境不潔、食品從業人員健檢等,經衛生局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並查核產品標示1291件,其中3件不符規定(檢出甜味劑/防腐劑未標示、製造商資訊標示不實);另查獲2件貯存逾期食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
林旭陽說明,其中馬可先生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南市的仁德工廠,稽查人員於114年12月17日上門稽查時,查獲逾期食品「超麥麵包粉」(有效日期114.12.9)二大箱,總重10公斤,儘管業者未開封、未使用,但依法規定,逾期須銷毀之食品或原料,必須明確標示並與其他食品及原料隔離,避免工作人員誤拿或誤用,這是該業者第一次違規,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裁處6萬元。
另外,「君達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於去年12月2日被查獲逾期食品「濃縮橙汁調飲」,有效日期為114年11月23日,共查獲一瓶、重量2000cc,該產品主要用於調製果汁供消費者飲用,業者同樣未開封,仍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裁處6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同時提醒民眾購買春節應景食品時要看清產品標示及留意食品新鮮度,購入後 也要妥善保存並於有效日期內儘快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