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動汽車大廠比亞迪曾搞出「迪鏈」用欠條支付供應商欠款,拖欠現金,是中國市場內卷嚴重的縮影。美聯社
中國急速擴大的電動汽車產業,往往是以過度投資、賠本銷售的「內卷」方式來取得競爭優勢,最後就只能靠長期拖欠供應商貨款、硬塞貨給經銷商,來擠出帳面上一點點的現金收益。北京當局針對此亂象,三申五令出台規定,去年已令各大車廠必須60天內支付貨款,但顯然辦不到。週一(7日),北京再出行政命令嚴格規定車廠的付款時間表。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MIIT)週一表示,儘管在去年6月,17家重點汽車公司公開做出「支付帳期不超過60天」的承諾,但由於支付環節龐雜,供應商感到的改善實感不強,仍有各種變相延長帳期的狀況,結果「與成熟跨國汽車企業相比,我國汽車企業帳期仍有改善空間」。
於是,中國工信部與市場監管總局(SAMR)週一聯合發表《關於推動汽車企業規範供應商賬款支付優化賬期管理的通知》,不但規定付款期限上限,還更明確要求界定付款期限的起算點,也不能長期拖延「產品驗收程序」,並鼓勵多以現金加快完成付款結算。
根據新規,中國汽車製造商將不得強迫供應商接受商業票據、供應鏈票據或其他非現金支付工具。先前,中國比亞迪(BYD)曾從2018年開始長期使用「迪鏈」系統支付供應商款項,根本不付現金,而是發電子票據(欠條),欠條要兌現成現金還要從迪鏈打折贖出。比亞迪曾用這種方式,可以拖欠供應款長達數百天。
根據週一的新規,中國工信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其他政府部門,在汽車製造商出現特定的狀況時,會進行聯合監管約談。
這其中包括應付帳款餘額龐大、被懷疑故意延長付款週期,或者持續收到中小供應商投訴。
監管機構表示,被認定存在問題的汽車公司將被要求整改付款方式;如果發現企業違反法律或相關規定,則將面臨處罰。不過,監管機關並未公布具體處罰措施。
汽車製造商將被要求提交半年度及年度供應商付款報告,而監管機關則將公布年度第三方評估結果,以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