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在首爾高等法院外的集會,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支持者,舉起他的照片。美聯社
據南韓媒體今天(4/29)報導,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妨礙逮捕」等案件,今天二審判決出爐,從一審的5年有期徒刑,增加至7年。二審法院指出,有關一審認定無罪的「侵害國務委員審議權」、「製作虛假的媒體報導指引」等部分,均改判有罪。
據韓媒JTBC報導,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庭今天宣布,有關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妨礙逮捕」等案件,依特殊妨害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等罪名,判處7年有期徒刑。
本案一審判刑5年有期徒刑,二審法官增加2年,但仍低於特檢組求刑的10年。
二審法院說明,去年1月,尹錫悅動用總統警護處人員,阻撓「高位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執法人員的逮捕行動,且為了因應內亂案調查,指示下屬刪除手機通訊紀錄,維持一審的有罪判斷。
此外,尹錫悅在2024年宣布戒嚴時,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侵害未出席委員的審議權,將一審的無罪判斷,改判為有罪。
尹錫悅解除戒嚴後,曾聯絡海外宣傳秘書官,指示其製作「媒體報導指引」(Press Guidance),並提供外國媒體相關資料,企圖讓外媒相信宣布戒嚴是正當的。對此,二審也推翻一審的無罪判斷,改為有罪。
尹錫悅方面表示,無法接受二審判決,將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