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光電新竹總部。美聯社
友達光電高級工程助理洪女,涉嫌透過丈夫蕭姓男子實質掌控的電子公司,低價購物友達需要的零件、物料後,再以高價轉售友達賺取差價。新竹地檢署偵結終結,檢察官認定兩人以非常規交易手法損害公司利益,累積交易高達1.66億元,不法利益達2898萬餘元,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刑法背信等罪嫌將兩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洪女涉嫌利用協助辦理原料及零件採購業務的職務機會,與配偶蕭姓丈夫共同隱匿利衝關係,透過蕭男掌控的公司,先行購入友達光電需要的零件、物料後,再以較高價格轉售友達公司,藉此賺取價差利益。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沈郁智指揮新竹市調查站,持搜索票執行搜索,並扣得手機、電腦主機、銀行帳戶存摺及匯款單據等證物。偵查發現,洪女2001年9月至2023年4月21日期間,在友達擔任高級工程助理,處理採購原料、零件進料等業務;配偶蕭男在2008年8月14日以胞弟名義設立聯○電子有限公司,並擔任實質負責人迄至2024年9月26日該公司解散。
調查指出,洪女促使友達將丈夫的公司列入供應商名單,夫妻兩人利用友達資源,明知市場上其他供應商就同一零件、材料存在較低詢價結果,卻故意隱匿或不揭露其與配偶蕭男實質掌控聯○公司的利益衝突關係,利用職務得以先行取得或知悉友達需採購的原料、零件的機會,事先通知丈夫的公司先行購入,並抬高報價,使友達再向蕭男的公司公司以較高價格採購原料、零件,藉此賺取價差。
調查發現,夫妻兩人以此方式接續於2008年至2023年間,使友達公司向聯○公司採購零件、物料及打件,合計總採購金額達新臺幣1億6,672萬8,440元,友達公司因洪女、蕭男共同違背職務的背信行為,主賺取價差利益2,898萬665元。 檢察官偵查過程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查扣蕭男子名下金融帳戶新臺幣1,100萬元。 檢方指出,本案不法利益即友達受損害,共計新臺幣2,898萬6653 元。
檢方表示,科技產業為我國重要經濟命脈,上市公司健全之採購制度、成本控管及內部治理,攸關企業競爭力、股東權益及投資市場秩序。洪女擔任友達光電公司高級工程助理,負責採購相關業務,本應為公司爭取最佳利益,卻涉嫌利用職務資訊優勢,與蕭男共同操控供應商交易流程,以不合營業常規方式提高公司採購成本、壓縮公司獲利,造成友達重大損害,並影響廣大投資人權益。
檢方建請法院審酌被告2人犯罪期間長達多年、交易金額龐大、犯罪所得甚高,所為損及上市公司治理及資本市場秩序;不過,被告2人於偵查中承認背信犯行,並曾嘗試與友達和解,尚有悔悟之意,爰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