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捲入獄政弊案,二審今日判決出爐。資料照。李政龍攝
曾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綠島監獄典獄長的蘇清俊,被控於2013、2014年間收賄充當門神,讓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天道盟大哥高寶勝等人在獄中坐享特權,時任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也涉案。一審重判蘇16年、趙11年8月、王2年2月、高1年8月。全案纏訟近12年,高寶勝已過世改判不受理,高等法院今(10/1)日二審改判蘇、趙、王等人全數無罪。可上訴。
送禮副典獄長,王令麟也涉案
調查指出,蘇清俊2012年3月間擔任北監副典獄長,負責襄助典獄長處理監獄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同仁。
同年11月,王令麟因力霸案入北監服刑,涉嫌透過特助胡曉菁贈送蘇清俊含有水果、干貝醬的三節禮品,並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此外,他得知時任戒護科祖姓科員的妻子在「東森購物」上買不到SK-II青春露,還指示胡曉菁送2組青春露及2盒牛排。
檢方查出,蘇清俊基於互惠,在北監任職期間,不僅幫王令麟訂報紙、協助辦理多次特別接見,還把王令麟調到北監第6教區工藝坊,放任他透過特別接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相關文件,並在第6教區裡批閱。
直到2014年1月調到綠島監獄以後,蘇清俊仍透過其過往影響力,指示祖員幫王令麟胞弟王令僑「喬教區」,還違規幫王令麟將累進處遇成績計分總表、文件塑膠套攜出北監。王令麟因使用獄方提供的公用剃頭刀,導致頭皮長疹,蘇清俊也指示祖員幫忙攜帶新的電動剃頭刀入監。
王令麟坐牢期間,也頻繁透過蘇清俊、祖員傳遞訊息。2014年11月,王令麟申請假釋獲北監通過,兩人將此事通知胡曉菁,蘇清俊還告訴王,矯正署長關心他假釋案的處理情形,稱該案將送到矯正署續審。
監所12年前爆發大規模獄政弊案,台北監獄(如圖)也涉及。資料照。翻攝Google Map
被控與黑道交好
蘇清俊不只與商界大佬交好,檢方還查出,他與黑幫人士池燿廷(原名池泳霖)、羅為德也過從甚密。他任職期間,拿了池男共12萬元的紅包與現金,還收下不少水果、茶葉、威士忌洋酒,羅男也經常送他大閘蟹、明蝦、鮑魚等海產,價值動輒數千至上萬,還招待蘇清俊在北市知名餐廳爽吃「魚翅宴」。
池燿廷與羅為德出錢打點好監所,也讓道上兄弟在獄中好過。
調查指出,有「南萬華教父」之稱的天道盟大哥高寶勝,因殺人未遂案件於2013年6月入獄後,池男於是請託蘇清俊幫忙關照。蘇不僅協助高辦理特別接見太太和親友,還指示周姓主任管理員多照顧,周員因此把高寶勝調派為圖書管理員,減輕作業負擔。因捲入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遭判刑入獄的律師張權,則受到羅為德幫助,獲准安排北監衛生科長探視其皮膚病況。
池燿廷的交友圈不僅侷限於北監,檢方發現,他也包了7萬的過年紅包給時任中監副典獄長趙崇智,同樣贈送水果、茶葉、威士忌洋酒給趙。後來他透過趙崇智得知道上朋友在中監服刑,於是請託趙照顧朋友,而趙不僅協助提供手機號碼,讓池的朋友能對外聯絡、進行特別接見,聽聞池的朋友提出調外役監服刑的申請,還答應「盡量喬喬看」。
台北地院(如圖)一審重判蘇清俊、趙崇智。資料照。陳品佑攝
一審重判2高官
蘇清俊、趙崇智、祖員、王令麟、胡曉菁、高寶勝、池燿廷、羅為德等8人於一審審理期間,全都否認犯罪。
但一審台北地院不採信,仍依《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等罪,重判蘇清俊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13年;趙崇智判11年8月、褫奪公權12年;祖員判11年、褫奪公權11年;王令麟、胡曉菁均判2年2月、褫奪公權3年;高寶勝判1年8月、褫奪公權2年;池燿廷判2年6月、褫奪公權2年;羅為德判1年2月、褫奪公權2年。
另外,檢方雖然起訴指控,池燿廷的兒子池勁緯2014年間吸毒過量,在北市某國小挾持小學生被捕,因此遭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時,池燿廷護子心切,也曾透過蘇清俊請託時任北所柯姓秘書夫妻倆幫忙關照池勁緯,事後送禮行賄;但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罪嫌不足,判決無罪。
此外,時任宜蘭監獄典獄長吳載威也被控,曾幫忙安排胡曉菁等人與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等人進行接見,事後收下「東森海洋溫泉酒店豪華雙人房住宿券」作為回報,一審法院同樣諭知無罪。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近7年,今日二審宣判大逆轉。蘇清俊、趙崇智、王令麟、胡曉菁等人均無罪。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