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8月21日,允能風電宣布640MW雲林離岸風場正式全面進入商業運轉。允能風電提供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及鄭正鈐今(25)日皆關切允能離岸風電原承諾2020年底要完工但跳票,最後幾經股權轉換後,延後5年才完工之事。而政府只對允能開罰3.5億元,卻沒有處罰允能,
並指控政府圖利允能達411億元。對此,經濟部回應表示,允能股權變更均依程序嚴格審查,並經行政裁罰沒收3.5億元履約保證金,並無立委所稱「故意隱匿或少罰」之情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龔明鑫率首長經濟業務報告、核電重啟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楊瓊瓔表示,允能風場原訂2020年底完工80座風機,但進度慘不忍賭,2021年5月僅完成3座,政府卻只處罰3.5億元;去年完工後,台電還按「前低後高」費率(前10年每度7.1177元、後10年每度3.5685元)收購,放任原始股東快速脫離股權並套利;遴選風場出現財務問題,經濟部難辭其咎。
楊瓊瓔說,
依照行政契約,經濟部原確認就違約條件日起,以迴避成本(每度2.13元)躉購允能公司全部電能,以迴避成本躉購期間計滿5年。若以允能風場每年發電量22.4億度計,價差為22.4億度*(價差5.8-2.13=3.67元)*5年=411.04億元。
楊瓊瓔主張,經濟部應追回罰金,並追究政治責任,要求交代當年簽核同意股權轉讓的官員名單釐清是否涉及公務員圖利罪。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2021 年允能風場的大股東台灣達德能源(WPD Taiwan)因 COVID-19疫情導致施工延宕、成本無限倍增,而瀕臨破產邊緣。當時經濟部考量疫情的確為「不可抗力」因素,且允能風場已在施工中,若變成爛尾風場,恐造成政府和風場「雙輸」局面;在聽取各方意見後,經濟部召開審查委員會後「通過有條件的股權變更」、新增法商道達爾公司(Total)為股東。
能源署並表示,上述資訊當時都有公開資訊可供各界查詢,並無隱匿或放任之情事。
由於影響重大,最終經濟部在提高懲罰的前提下,「有條件同意」允能風場進行變更,並將2項要件納入後續與允能風場的行政契約中。
要件1,為防範「隱匿或變造財務狀況」獲利,若此次財務重組過程,允能所提供資料有虛偽不實、誇大或隱匿等情形,該公司除需面臨19.2億的懲罰性高額違約金外,還要面臨5年的購電處罰,將躉購費率降低至迴避成本;若情節更重大,能源署可取消或撤銷該公司的發電業執照。
要件2,為避免允能風場不斷變更股東,允能風場要承諾不再釋出股權,若在新增道達爾公司後又進行股東變更,能源署則將沒收其保證金3.5億元。
然而,雖然當時允能風場已有2要件承諾,但2022年時允能風場大股東達德能源(WPD)卻將公司全球離岸風電事業部予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GIP)。
經濟部審查委員會認為,再次股東變更雖然不是台灣達德能源主動造成,但已違備原本承諾的要件2,也就是違反2021年「不再釋出股權」承諾,故能源署於2023年沒收其保證金3.5億元。
但楊瓊瓔委員主張以「要件1」追回允能風場411億元;能源署表示,允能風場並未發生「隱匿或變造財務狀況」致獲利的情勢,因而不會發生處以19.2億懲罰性高額違約金,也不會面臨5年的迴避成本購電處罰。
能源署表示,股權變更的處罰條款前提是隱匿或變造,所以委員的引用與論述顯有錯誤。
能源署強調,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遴選階段方予以同意,不論TOTAL還是後來的 GIP 都是如此,所以允能風場才能順利完成全數 80 座風力機建置,每年預計可提供24億度綠電。
截至 2025年底我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已累計4.4GW,共 474 座風力機,為我國產業提供所需綠電。
據悉,允能風場歷經股權重整後,已在2025年8月21日正式商轉,由天豐新能源、道達爾能源集團、泰國電力控股集團(EGCO集團)及日商双日株式會社共同投資成立允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80座風機全數併網發電,風場總裝置容量達640 MW。天豐新能源母公司即為隸屬貝萊德集團的全球基礎建設合夥基金(GIP)控股;允能風場之後也更名為雲林離岸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