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因應數位化趨勢,提升公司辦理買回公司股份申報作業效率,並降低書面申報作業成本,金管會日前修正發布「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調整上市櫃公司買回公司股份申報方式,由書面申報改採電子化申報,另為利上市櫃公司因應電子化申報制度施行之預為準備,本次修正條文自今年5月1日施行。
金管會表示,因現行上市櫃公司買回公司股份需依規定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並另以書面向金管會申報,始得自市場買回股份,考量渠等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如能改以電子化申報,將使公司能更快速投入市場買回股份,降低書面申報作業成本,將相關申報及公告作業,改以皆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傳應申報,即屬完成申報及公告,以符合數位化趨勢,提升申報效率及落實節能減碳。
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向上市櫃公司宣導說明,以利企業因應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