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拆除燃煤機組公文(右圖)送抵台中市府,市府隨即核發燃氣機組操作許可(左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經濟部日前宣布,已核定台中電廠1號機、2號機等兩部燃煤機組許可拆除,台中市長盧秀燕昨說只要收到中央正式書面公文,就立刻發出燃氣操作許可,她「說到做到」。今(9/19)雖是假日,但中市環保局上午接獲公文後,隨即核發中火燃氣機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創下中華民國首例。
經濟部日前表示,台中電廠1、2燃煤機組特種建築物許可拆除業核定後,台電公司將於10月起展開拆除工作,預計28個月完成拆除作業。未來台中二期燃氣機組陸續上線後,預計自2032年起,規劃每年再減煤300萬公噸,逐步朝向2034年底「供電無煤化」目標邁進。
環保局表示,盧秀燕上任以來堅持新建燃氣機組時,必須同步拆除高污染燃煤機組,避免「燃氣加燃煤」無限擴張。經市府長期積極爭取與嚴格督促,終於促成行政院核准中火拆除許可,成功推進台中能源轉型。
環保局強調,今日核發許可證也特別加註請中火能做到:「中火須優先調度燃氣發電,並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降低燃煤機組運轉與用煤量,減輕空污。」核發許可只是第一步,市府未來仍會透過各項法規嚴格監督排放,持續守護市民健康,這也是中華民國首例,當天收到拆煤許可通知,同日火速通過燃氣許可。
台中電廠燃氣一期機組煙囪融入在地「小燕鷗」昂首起飛造型彩繪。台電提供